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12196 | 查询编号: | 44D663B217A6942E |
信件名称: | 郏县昌盛建材有限公司未依法进行环境评价并公开环境信息 | ||
信件分类: | 举报 | 提交时间: | 2019-06-10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环保局领导,您好。根据环保部2016年12月23日印发的关于《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对于排污企业应该进行环境评价,然后进行排污许可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资格才可排放污染物。但是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公开端”未查询到郏县昌盛建材有限公司的排污许可信息,而从网上查到该企业仍处于开业状态,因此希望部门领导督促该企业依照法律履行相关义务。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 | 回复时间: | 2019-06-24 |
回复内容: | 经郏县环保局调查,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二十、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47.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简化管理选项黏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3031”分类项,该企业排污许可证办理实施时限是2019年。目前该企业正积极报送资料至郏县环保局,处于上报资料阶段,未到上网公示阶段。因此不能像反映人所述在“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查询到该企业的排污许可信息。 至此,郏县环保局将督促企业积极上报相关办理排污许可材料,经审批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公示程序。同时也欢迎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共同美化我们的环境。 |
回复评价 | |||
回复满意度评价: |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评价,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