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12302 | 查询编号: | 59986E93ADDAAA09 |
信件名称: | 利欲熏心,危害乡邻。无视国家政策法规 | ||
信件分类: | 举报 | 提交时间: | 2019-06-16 |
信件内容: | 我是一名当地群众,在平顶山市石龙区赵岭村韩梁路南半段有一处利用民房生产有毒有害化工产品,气味非常大排出的废水使四周的树木迅速枯死,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 严重影响空气,水资源,好多附近村民都直接患有呼吸系统疾病。 多次举报到当地环保局,至今黑作坊依然存在。该处黑作坊无任何法律认可资质,昧良心赚取黑心钱,无视国家法规政策,严重污染当地环境。希望市级环保部门严厉查处,还当地群众一个公道。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 | 回复时间: | 2019-06-26 |
回复内容: | 石龙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6月24----25日对举报人反映的位置拉网式排查,同时走访当地群众未发现举报人反映的所谓“黑作坊”因举报人无联系方式,无法进一步了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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