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13872 | 查询编号: | 9A779048285F7A01 |
信件名称: | 关于取缔废品收购站 | ||
信件分类: | 提交时间: | 2019-09-14 | |
信件内容: | 国家提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回收再利用,本来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为啥要把回收站全部取缔完?这有利于环保吗?难道垃圾只能回填??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 | 回复时间: | 2019-09-16 |
回复内容: | 您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包括:废电子电器产品、废电池、废汽车、废电机、废五金、废塑料(除分拣清洗工艺的)、废油、废船、废轮胎等加工、再生利用。垃圾分类请咨询市城市管理局。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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