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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湛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1、姚电公司现役共5台机组(启动三台为3号、5号和6号机组),使用原料的煤炭,主要是利用建设在平顶山矿区与厂区之间的密闭输煤皮带走廊进行输送(占比达到80%),不足部分利用姚电公司自备火车进行运输,极少部分采用汽车运输外地煤炭进行补充,来保证日常燃煤量的需求。
2、湛河区环保局向姚电公司说明目前严峻的环保形势,同时按照通知要求在管控期间禁止煤碳汽车运输作业(平顶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关于近期对我市部分燃煤电厂严格监管的通知要求),当日姚孟电厂煤场停止了汽车运煤补充原料煤的作业。并且要求该公司在解除污染管控禁止汽车运输后要加强汽车运输的污染防控工作。
3、通过调查,该公司采用汽车运输煤炭作为原料煤的补充形式,没有禁止汽车运输煤炭的相关规定(除了管控特别要求的情况下)。举报人反映夜间采用汽车运输规避各种检查的问题,该公司也是按照交管部门的要求白天大型货车禁止入市以及交警和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规避环保检查。
4、下一步,湛河区环保局将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要求姚电公司积极响应污染防治攻坚办各项要求,切实履行国企社会责任,及时把环保管控措施传达给各个部门,并督促其严格落实。共同为平顶山市的碧水蓝天净土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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