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
关于宝丰县洁石煤化污水不达标处理的
情况汇报
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3日,接到市局转办单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洁石煤化有限公司现场开展调查,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问题
群众通过市政务平台反映“宝丰县洁石煤化有限公司污水未处理,严重危害群众身体”。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宝丰县洁石煤化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名称是年产140万吨捣固焦及综合利用项目,2008年6月30日经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是豫环审(2008)143号,2016年10月年产140万吨捣固焦及综合利用项目一期投入运行,12月通过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清改验收,文号是平环评备(2016)26号文;2019年,洁石煤化公司委托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年产140万吨捣固焦及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进行验收,2019年12月通过验收并进行网上公示。现有2×70孔5.5m捣固焦炉一组两座运行正常,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工业废水。
该公司污水处理站2018年4月5日建设完成,采用A2/O(即厌氧+缺氧+好氧+生物接触氧化)处理工艺,设计日处理水量2400m3,按照环评要求,净化后的废水一部分用于熄焦和绿化浇水,另外一部分作为洗煤的补充水,不外排。
现场检查情况
自2020年10月16日10时全省启动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以来,省生态环境厅水处派驻2名驻厂监督员对宝丰县洁石煤化有限公司进行一线帮扶,驻厂人员加强现场督导、严格管控,确保该企业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到位,并按照重污染天气管控要求落实到位。
2020年12月3日,宝丰分局执法人员陪同省厅驻厂监督员,对洁石煤化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加药记录、运行记录齐全,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现场检查结果与举报内容不符。
(三)废水检测情况
按照焦化行业废水检测要求,洁石煤化公司污水处理系统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监测化验,污水处理站运行期间,各项指标稳定,未出现超标现象。在日常管理上,除两项委外检测因子(多环芳羟、苯并芘)每月请有资质的监测公司进行检测,公司对各项指标定期检测,严格按照规范加药、操作和取样化验,按照要求定期化验,为了确保污水处理效果,公司定期请有资质的检测公司对处理后废水进行全面检测,经检测各项指标均满足GB16171-2012要求,现设施运行正常。
2020年10月18日,宝丰县洁石煤化有限公司委托河南宜信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的废水进行了现场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均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2间接排放要求(附宝丰县洁石煤化有限公司委托检测报告)。
三、属地履职情况
宝丰分局近两年对洁石煤化公司日常监管,均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和生产废水外排现象。
四、办理反馈情况
2020年12月3日下午16时左右,宝丰分局执法人员电话与举报人沟通反馈调查结果,告知举报人要对自己的举报内容负相关法律责任时,举报人声称未曾到过宝丰县洁石煤化有限公司,是被本单位领导指使打的举报电话和网上据举报,并挂断电话,再次与举报人联系时,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五、下步工作措施
宝丰分局将加大对宝丰县洁石煤化有限公司的监管,确保该公司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如发现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查处。
2020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