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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21883 查询编号: 52B8132CE5D874AA
信件名称: 村口养猪祸害村民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1-03-26
信件内容: 彭庄村一组村口 ,李海坡养猪场后边,吧猪场污水排在地里,整个污水臭水一地,是整个村里臭气刺鼻,特别是夏天,蚊蝇成群,群众多次村里乡里反映,无人多问,现恳求环保局领导实地看看问问,看看群众说的是不是瞎话,希望领导尽快处理,还村民一个安居健康的生活环境。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 2021-04-14
回复内容: 贵处转办的(编号:信-20)已收悉,反映“彭庄一组村口,李海坡养猪场把污水排到地里,气味刺鼻,蚊蝇成群,希望尽快处理”的问题。接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 经调查,举报反映“彭庄一组村口,李海坡养猪场把污水排到地里,气味刺鼻,蚊蝇成群,希望尽快处理”的问题属实。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查,该养猪场位于叶县龙泉乡彭庄村东,负责人李金川,总投资5万元,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共建有简易猪舍两座,现存栏母猪5头,仔猪30头,属家庭式养殖场。我局执法人员于4月1日上午会同龙泉乡人民政府环保所相关人员对现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建设有简易沉淀池一座,由于沉淀池面积较小,未及时对沉淀池内存放的养殖废水及时清运,导致养殖废水外溢。针对此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当日对该养殖场下达了《限期整改治理通知书》,要求该养殖场严格按照畜牧部门指导性意见,规范建设沉淀池。沉淀池未建成前该养猪场产生的粪便做到日产日清,并限15日内完成整改。 为更好的给周边村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龙泉乡彭庄村委会对该养殖场制订搬迁协议,限10月30日前搬迁完毕,在搬迁期间禁止新购买仔猪进行喂养,做到只出不进,并严格落实环保措施规范养殖。 我局执法人员于 4月9日对该养殖场整改情况进行后督察时,该养殖场已对猪舍北侧外溢的养殖废水清运完毕,正在对原有沉淀池进行改造。 三、后续监管 今后,我局将与龙泉乡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严格监管竭力为周边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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