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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处转办的(编号:信-20)已收悉,反映“彭庄一组村口,李海坡养猪场把污水排到地里,气味刺鼻,蚊蝇成群,希望尽快处理”的问题。接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
经调查,举报反映“彭庄一组村口,李海坡养猪场把污水排到地里,气味刺鼻,蚊蝇成群,希望尽快处理”的问题属实。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查,该养猪场位于叶县龙泉乡彭庄村东,负责人李金川,总投资5万元,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共建有简易猪舍两座,现存栏母猪5头,仔猪30头,属家庭式养殖场。我局执法人员于4月1日上午会同龙泉乡人民政府环保所相关人员对现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建设有简易沉淀池一座,由于沉淀池面积较小,未及时对沉淀池内存放的养殖废水及时清运,导致养殖废水外溢。针对此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当日对该养殖场下达了《限期整改治理通知书》,要求该养殖场严格按照畜牧部门指导性意见,规范建设沉淀池。沉淀池未建成前该养猪场产生的粪便做到日产日清,并限15日内完成整改。
为更好的给周边村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龙泉乡彭庄村委会对该养殖场制订搬迁协议,限10月30日前搬迁完毕,在搬迁期间禁止新购买仔猪进行喂养,做到只出不进,并严格落实环保措施规范养殖。
我局执法人员于 4月9日对该养殖场整改情况进行后督察时,该养殖场已对猪舍北侧外溢的养殖废水清运完毕,正在对原有沉淀池进行改造。
三、后续监管
今后,我局将与龙泉乡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严格监管竭力为周边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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