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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43966 查询编号: C531CCAD6DF476D5
信件名称: 湛河区九龙广场工地扰民
信件分类: 投诉 提交时间: 2023-09-28
信件内容: 九龙广场6期工地持续扰民,晚上12点停工,早上5点开工。噪音分贝已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的标准数倍。 不分昼夜和休息日。 希望环保局给予制止和管控,给予周边居民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 2023-10-07
回复内容: 举报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政府职能划分的规定,您反映的问题属于建筑施工噪音。属于住建部门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 根据《噪声法》第一章 第八条 第三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铁路监督管理、民用航空、海事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夜间建筑噪声由属地住建部门审核出具夜间施工证明,按照“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结合平顶山市《三定方案》,建议转属地住建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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