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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9024 查询编号: 429A4475B793CF4C
信件名称: 远航实业污水排放,严重污染地下水
信件分类: 投诉 提交时间: 2018-09-16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平顶山远航实业公司位于我村(冢头镇纪村)北1000米处,是一家民营企业,以生产腌制咸菜为主,建厂二十余年,该厂腌制咸菜用水未经处理终日全部流入我村北的河沟,所谓污水检测合格就是应付了事,远航公司老总为了个人利益而不顾我村群众生命安危,置法律于不顾,欺骗政府,欺压百姓!最近我们村又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请求明察秋毫!基层政府太失信于民了!我们的诉求很简单,立即停止排放污水,还我宜居环境! 平顶山郏县冢头纪村村全体村民 2018-9-16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 2018-09-28
回复内容: 经郏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现场调查,网民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一、基本情况 平顶山市远航实业有限公司位于郏县冢头镇前王庄村,法人代表:王国申,年产蔬菜制品3500吨。于2016年12月6日通过郏县环保局建设项目环保备案并公示,备案文号(郏环[2016]171号)。配套建设有污水处理站一座和MBR一体化污水处理智能设备。按照评估备案要求,生产废水经处理之后,达标排放至前王庄西河(蓝河支流),经蓝河排入北汝河。 二、调查核实情况 该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经河南宜信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取样检测。数据显示该公司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8978-1996)一级标准。氯化物、全盐量均能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限值要求。2018年6月27日平顶山市远航实业有限公司经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洛阳黎明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分别对前王庄和纪村灌溉水井进行检测。经检测,灌溉一号井(前王庄村),报告编LMS20180829-11A、灌溉二号井(纪村),报告编号LMS20180829-12A,所检项目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标准要求。优于地下水农田灌溉类水质限值要求。 2018年7月至今,省环保厅督导组、市督导组、市攻坚办、市环保局因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举报件,多次到达该公司进行督导检查均未发现该公司有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三、处理结果 下一步平顶山市远航实业有限公司已按计划将排出的达标水在蓝河支流建设景观湖美化环境,目前景观湖已基本建成,后续按照原计划进行绿化。 经 办 人:于占海 17637588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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