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环辐许准字〔2021〕第15号 | 索引号 | 005452284-00000-2021-00022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辐射安全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准予辐射安全许可决定书(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八矿选煤厂)
发布日期: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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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准予辐射安全许可决定书(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八矿选煤厂)
平环辐许准字〔2021〕第15号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八矿选煤厂:
你单位于2021年3月3日提出的关于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我局已于2021年3月3日受理。你单位提交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申请,经审查,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辐射安全许可。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