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环辐许准字〔2022〕第32号 | 索引号 | 005452284-00000-2022-00034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辐射安全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准予辐射安全许可决定书(鲁山县瓦屋镇中心卫生院)
发布日期:202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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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准予辐射安全许可决定书(鲁山县瓦屋镇中心卫生院)
平环辐许准字〔2022〕第32号
鲁山县瓦屋镇中心卫生院:
你单位于2022年4月26日提出的关于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我局已于2022年4月27日受理。你单位提交辐射安全许可证扩建后重新申请,经审查,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辐射安全许可。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