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辐射安全
文号 索引号 005452284-00000-2018-00008 关键词
主题分类 辐射安全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2018年7月6日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电磁辐射类项目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2018-07-06 浏览次数:

201876日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电磁辐射类项目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电磁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76日-2018710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3500939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市环保局

    编:467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

1

平顶山郏县郏县110kV变电站1号主变改造工程

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S231省道与和平路交叉口西北角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平顶山供电公司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平顶山郏县郏县110kV变电站1号主变改造工程现有主变容量为2×31.5MVA,本期更换1#主变为50MVA,终期2×50MVA,本次变电站按终期评价。本项目不新增出线。本工程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S231省道与和平路交叉口西北角。项目总投资6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占总投资的3.5%。

 

 

废油(事故状态):进入事故油池,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噪声:变压器布局合理,按时维护。

电磁辐射:选用低辐射设备,设立警示标示。保证线路架设高度。

通过公告、发放调查问卷,无反对意见。

不涉及规划及新增用地。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