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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窗验2015-1号

发布日期:2016-01-0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平环窗验[2015]1

中房集团平顶山房地产开发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中房综合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收悉,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查验,建设项目地点、规模、性质与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及批复要求基本一致,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已按环评要求落实,经研究,我局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企业切实做好雨污分流设施和措施的管理维护,严禁污水进入雨水管网;加强高噪声设施的噪声防护,禁止商户进行高噪声宣传,避免发生噪声扰民现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

你单位须在收到验收批复20日内将审批的验收意见报送至平顶山市环境监察支队。由平顶山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201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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