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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蝶湖湾·未来域项目验收意见

发布日期:2016-01-0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验收意见:                                    平环建验[2015]11

一、平顶山帝荣房地产有限公司蝶湖湾·未来域项目位于新城区福佑路西段路南。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9120日经我局以“平环监表[2009]08号”批复同意建设,项目建设一栋24层高层住宅楼、配套商业、地下车库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目前已全部建成,实际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污染防治措施和设施与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基本一致。

二、该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保措施,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已按环评要求落实,结合环保设施现场核查报告和现场查勘,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企业须落实以下要求:

1、加强小区废水排放设施管理维护,严禁污水进入雨水管网。

2、小区内底商严禁引入产生高噪声、油烟废气和有机废气等污染环境的经营项目。限制小区范围内高音喇叭等高噪声宣传。

3、加强小区绿化,绿化率须达到规划要求。生活垃圾日清日运,严禁乱堆乱放。

4、加强对居民的环保宣传教育,加强高压电和电磁辐射危害宣传教育。

四、由市环境监察支队和新城区环保局负责该工程运营期的环境监管。

五、你公司须在20日内将审批的验收意见报送至市环境监察支队和新城区环保局。

2015年 11月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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