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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平顶山市威豪线缆验收意见

发布日期:2016-01-0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验收意见:                                    平环建验[2015]9号

一、平顶山市威豪线缆有限公司环保型500KV以上特种高压交联电缆项目位于平顶山市西市场平安大道北侧新华区企业园内。该项目报告表于2009年10月10号通过平顶山市环保局审批,文号:平环监表[2009]80号,于2011年10月22日通过试生产批复,文号:平环建试行许字(2011)第22号。2014年5月由市环境保护监察支队、新华区环保局联合进行现场监察,并出具了现场监察报告;于2014年7月通过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并出具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表,文号:平环境监测字[2014]YH-25号。目前项目已建成,经现场核查实际建设规模、生产工艺、环保设施与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意见一致。

二、该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保措施,结合现场环境管理检查情况及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表,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投入正式生产。

三、企业须落实以下要求:

1、做好污染物处理设施管理维护,环保设施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运转,定期开展年度环保监测,保障环保设施供电、原料和操作人员需求,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有效运行,污染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要求。

2、加强厂房和厂区噪声防治措施及设备运行和管理,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要求,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防止噪声扰民。

4、做好生产废料的回收再次利用;生活垃圾及时清运。

5、如今后生产过程中需安装和使用探伤设备,则必须及时办理相关环保和辐射许可手续。

四、如国家或河南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五、由新华区环保局负责该工程运营期的环境监管。

六、你公司须在20日内将审批的验收申请报告及验收监测报告送新华区环保局。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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