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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2012年环境状况公报

发布日期:2014-03-0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平顶山市环境状况公告如下:

一、环境状况

1.大气环境

2012年,平顶山市(市区)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浓度为0.099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均值浓度为0.029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浓度为0.042毫克/立方米。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空气质量级别为良,达标天数327天,达标率89.3%,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为2.00。全市没有出现酸雨。

2.水环境(1)地表水环境质量

2012年全市地表水断面设9个(5个河流断面,4个湖库断面),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和Ⅱ类水质类别的断面有3个,符合Ⅲ类水质类别的断面有2个,Ⅰ~Ⅲ类水质类别比例为55.6%;符合Ⅳ类水质类别的断面有2个,Ⅳ类水质类别比例为22.2%;符合Ⅴ类水质类别的断面有2个,Ⅴ类水质类别比例为22.2%;没有出现劣Ⅴ类水质类别断面。全市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2.2)、氨氮(0.34)。全市河流水质断面设5个,河流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断面的有3个:北汝河襄城县大陈闸、大浪河鲁宝公路桥、应河焦店,Ⅰ~Ⅲ类水质类别比例为60.0%;符合Ⅳ类标准断面的有1个:湛河新华路桥,Ⅳ类水质类别比例为20.0%;符合Ⅴ类标准断面的有1个:澎河贾寨,Ⅴ类水质类别比例为20.0%。全市河流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0.90)和氨氮(0.34)。全市湖泊、水库水质断面设4个。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质量标准断面的有2个:白龟山水库、昭平台水库。符合Ⅳ类水质质量标准断面的有1个:石漫滩水库。符合Ⅴ类水质质量标准断面的有1个:孤石滩水库。营养状态:白龟山水库和昭平台水库为中营养级,石漫滩水库和孤石滩水库为轻度富营养级;营养程度由轻到重的顺序为白龟山水库、昭平台水库、石漫滩水库、孤石滩水库。

(2)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达标率

2012年沙河舞阳马湾断面全年达标率为66.7%,超标因子为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挥发酚,全年累计超标率分别为8.3%、16.7%、8.3%;澧河叶舞公路桥断面全年达标率为91.7%,超标因子为总磷,全年累计超标率为8.3%;八里河舞钢石庄桥断面全年达标率为66.7%,超标因子为化学需氧量、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全年累计超标率分别为8.3%、8.3%、8.3%、16.7%。

(3)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2012年地表饮用水源地(白龟山水库)水质级别为优良,取水水质达标率为100%(总氮不参与评价,总磷参照河流标准);1个地下饮用水源地(周庄水厂)水质级别为优良,取水水质达标率为100%;1个饮用水源地(光明路水厂)全年未开泵,不予评价。整体饮用水源地水质级别为优良。

(4)地下水

2012年全市地下水整体水质质量级别为较好。

3.声环境

2012年功能区噪声达标率为85.4%,其中1类区(居住、文教机关区)达标率为93.8%,2类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达标率为81.2%,3类区(工业区)达标率为81.2%。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7.7分贝,质量级别为好,达标路段长度占83.2%。区域环境噪声仅对白天进行评价,2012年平均等效声级为53.4分贝,质量级别为较好。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2012年,全市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7098.91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2928.26吨,氨氮排放量为936.83吨。其中市区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3485.88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5585.37吨,氨氮排放量为390.37吨。

2.废气

2012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2789.61亿标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87866.73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77324.26吨,烟(粉)尘排放总量为49657.52吨。其中市区工业废气排放量为969.89亿标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38902.28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44255.45吨,烟(粉)尘排放总量为12944.21吨。

3.工业固体废物

2012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978.88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1767.12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1.185万吨。其中市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758.68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1287.47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0.209万吨。

三、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1.狠抓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考核办法》、《实行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规定》《平顶山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实施方案》《2012年平顶山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12年度全市污染源限期治理计划》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建立了以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强力推进结构减排。先后关闭华利药业土霉素生产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飞行化工公司一期12万吨合成氨、20万吨尿素生产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宏焦化公司30万吨捣固焦生产线,宝丰京宝焦化公司30万吨炼焦生产线,十矿养殖场等畜禽养殖企业2家,湛河区油坊头金生义等矸石砖厂2家,淘汰老旧机动车辆近300辆。三是大力开展工程减排。市污水处理厂一期(15万吨/日)提标改造出水主要指标已经达到一级A标准。新城区3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运,出水指标达到一级A标准。宝丰县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即将完成提标改造工程,届时出水指标预计可以达到一级A标准。市第二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土建主体工程已完成50%建设任务。舞钢市和宝丰县产业集聚区配套的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工程招标,郏县正在施工。海明纸业采用物化+生化污水处理工艺对生产废水进行了深度处理并已通过验收。河南尼龙化工公司中水回用达到每天5000吨,形成有效减排。宝丰康龙养殖公司、宝丰康龙养殖公司三分场、宝丰大成农牧发展公司3家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任务已完成。运发纸业废水深度处理工程已完工。姚电公司5#机组(60万千瓦)脱硝工程已经动工。鲁阳电厂3月通过环保部验收,脱硝设施投运率在90%以上,综合脱硝效率由2011年的6%提高到30%,年减排氮氧化物3600吨。神马尼龙化工公司3#锅炉(130t/h)和坑口电厂等平煤神马集团的自备电厂废气深度治理(烟尘浓度达到30mg/m3以下,二氧化硫达到200mg/m3以下)工作正在扎实推进。四是全面做好监管减排。强化对电厂、城镇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减排设施的监管,对所有电厂实行了拆除烟气旁路,并通过除尘改造提高脱硫效率。继续开展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价活动,评价范围进一步扩大,由2011年的85家增加到2012年的168家;评价方法进一步细化,更加科学、合理,将企业环保信用等级与企业金融信誉挂钩,确保废气、污水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参评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得到提高,社会影响进一步增强。推进禁养区内养殖业搬迁关闭工作。6家需搬迁关闭到位养殖业已全部搬迁关闭到位。

2.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

一是对鲁山县梁洼镇实施大气环境综合整治。鲁山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鲁山县梁洼镇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鲁政〔2012〕8号),省定37家综合整治企业已关停36家,1家已完工。二是5家重点行业企业已全部完成了限期治理任务。三是深化白龟湖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取缔了白龟湖水域内全部养鱼网箱,拆除围网及鱼阵等违法捕鱼工具33个,取缔了反弹的采砂船和电鱼船20余艘。组织开展了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各类有益于水质净化的鱼苗700万尾。3月1日至8月31日在白龟湖全境实施了禁渔活动。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查,一旦发现违法苗头立即予以打击。按照规划,对白龟湖北岸实施了整体绿化,栽种各类树木近2万株,建设了白龟湖北岸的滨湖林带,向环保部报送了白龟湖生态湖泊环境保护试点方案,开展了入湖四条河流沿岸污染源的调查摸底。四是抓好城市规划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取缔城市规划区除平煤神马集团公司、大型燃煤企业所配备煤场外的所有煤堆(场)、粉煤灰堆(场)、渣料堆(场)(简称“三堆”),平煤神马集团公司各企业以及市区大型燃煤企业所配备的13个较大储煤场,全部建成四周封闭式防风抑尘网,并配套喷淋洒水等防尘设施。

3.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

在建设项目管理上,严把产业政策关、布局关、污染物总量关,凡不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坚决不批,没有通过风险评估的坚决不批。引入环境监理机制,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和监察。2012年,审批项目127个,验收43个,环评审批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均为100%。否决小化工、小水泥和小电镀等重污染项目22个。大力推进专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督促完成了宝丰和郏县4个市级专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5个县级专业园区规划环评正在抓紧进行。

4.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一是开展了危废规范化管理年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对危废和医疗废物进行了安全处置,确保了环境安全。二是开展了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将全市173家辐射单位550枚放射源、259台射线装置全部纳入放射源动态管理数据库,废弃源安全处置率达到100%,无辐射事故发生。三是抓好污染投诉案件查处工作。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910件,同比下降了24%。对56家新建项目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没有发生因污染信访处理不当导致的大规模上访事件和新建项目环境问题引起的信访案件。四是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全年共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6件,已全部办理完毕。五是认真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12年,立案10起,处罚45.67万元。六是开展建材行业建设项目专项执法监察,解决水泥粉磨站、商砼站、加气砌块砖、烧结砖烟粉尘污染问题。七是加大涉重金属污染防治执法力度。印发了《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河南省涉重金属若干行业综合整治技术规范的通知》(平环[2012]147号),制定了《平顶山市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铅蓄电池等涉重金属企业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建立了涉重金属行业神马氯碱公司副产盐酸脱汞回收氯化氢项目和利源钴业有限公司废水深度处理与回用治理项目环境风险动态管理档案,建立和完善了各项环境应急预案。

5.扎实推进秸秆禁烧工作

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对完成禁烧任务,在秸秆禁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重奖。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评先资格和享受秸秆综合利用资金补贴资格。对禁烧工作不力的县(市、区)领导及时问责,从通报批评直至免职处理,在干部使用中环保部门不出具肯定性意见。由于措施得力,今年秸秆还田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郏县、卫东区、湛河区、宝丰县、新华区等禁烧工作和综合利用工作成效不断得到巩固,叶县北部和鲁山东部秋季秸秆还田工作实现了突破性进展,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了92%以上,确保了夏秋禁烧期间,市区、高速公路和国道、省道沿线区域没有出现刺激味道和烟雾,禁烧工作成效显著。

6.继续深化农村环境保护

2011年1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全部通过了市级验收,并通过了省级抽查验收。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舞钢市新型农村社区示范区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昭平台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区及叶县邓李乡邓李中心社区和郏县安良镇高楼村环境问题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正在组织招投标。19个省级生态村、2个省级生态乡镇已通过省环保厅验收。

7.进一步扩大环保宣传范围

深入开展“鹰城环保世纪行”“6·5”世界环境日和环境大接访等宣传活动,为公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建立了重要的渠道,推动解决了一批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违法行为和信访问题,及时纠正、迅速化解了一些环境污染纠纷。与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了以“倡导绿色消费践行环境保护”为主题,以“人人参与,创建绿色城市”、“行动起来,选择绿色生活”为主线的环保征文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中小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8.环境基础能力建设得到加强

一是加强环境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建成了GIS地理信息系统及地表水责任断面、城市空气环境、工业企业重点污染源、城市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系统和视频系统等联网在线监控系统100多套,制定了《平顶山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营管理规定》,建立了监测、监控、监察联动制度,确保整个监控系统稳定、正常运行。环境自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率和数据有效率均在90%以上。二是加强监测科研工作。叶县监测站通过了计量认证,舞钢市监测站通过标准化建设验收。完成了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平顶山市噪声规划与功能区划报告》编制任务,编印了《新型农村社区环境污染防治手册》。

201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环保厅的指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及全市各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在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中的重要作用,着力破解经济发展中的环境约束难题,狠抓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环境综合整治,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是,我市的环保工作仍十分繁重,今后的环保任务仍很艰巨。望全市人民和各有关部门继续给予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克难攻坚、狠抓落实,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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