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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2005年环境状况公报

发布日期:2014-03-0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平顶山市2005年环境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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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现将2005年平顶山市环境状况公告如下:

  一、环境状况

  1、大气环境
2005年,平顶山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值0.147mg/m3,超国家二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0.5倍;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0.067 mg/m3,超国家二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0.12倍;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0.043mg/m3 ,符合国家二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降尘量年平均值11.54吨/平方公里•月,符合国家推荐标准。空气中主要污染负荷排序,从大到小依次为: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首要污染物是可吸入颗粒物。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24天,优良天数率为61.4%,比上年增长7.8%,全年没有出现酸雨。
  2、水环境
  (1)饮用水源水质和地下水水质。地表饮用水源: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白龟山水库水质监测,各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 类标准,水质较好,水质级别属于“优良”。地下饮用水源: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周庄水厂和光明路水厂水质进行监测,各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水质较好;周庄水厂的水质级别为“优良”,光明路水厂的水质级别为“良好”,全市地下饮用水源地水质综合评价为“优良”。
  地下水水质全年对9个井位(周庄水厂、光明路水厂、张村、二矿水厂、胡杨楼、姚孟村、遵化村、小营村、市造纸厂)进行监测,有77.8%的井位水质级别为“良好”(即水质类别达到Ⅲ类标准),有22.2%的井位水质级别为“较差”(即水质类别超过Ⅲ类标准,其中:小营村为Ⅳ,市造纸厂为Ⅴ类)。2005年全市地下水水质整体综合评价较好,水质级别为“良好”。  
  (2)河流水质。 2005年全市河流有代表性的11个监控断面中,按各污染物年均值进行评价,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Ⅰ类水质标准的有2个,符合Ⅱ类水质标准的有6个,劣于Ⅴ类水质标准的有3个。符合Ⅰ、Ⅱ类水质标准的断面占全部监测断面的73%,有3个断面的水质劣于其相应水质功能要求,占全市河流监测断面的27%,分别是湛河西斜路桥劣V类(水质功能要求为Ⅲ类)、湛河新华路桥劣V类(水质功能要求为Ⅳ类)、湛河韩庄桥劣V类(水质功能要求为V类)。全市地表水污染类型为有机污染、氮类污染类型,依污染负荷大小,污染因子从大到小的顺序为:生化需氧量(26%)、高锰酸盐指数(18%)、氨氮(16%)、挥发酚(10%)、其它(30%)。
  澧河为Ⅰ类水质,完全达到了Ⅲ类水质功能要求,水质稳定且无重大变化;滚河为Ⅱ类,达到了Ⅲ类水质功能要求;北汝河为Ⅱ类,达到了Ⅲ类水质功能要求;沙河的两个监测断面:昭平台水库水质为Ⅰ类,白龟山水库水质为Ⅱ类,均符合Ⅱ类水质功能要求;入库河流(澎河、应河、大浪河)是平顶山重要水源地白龟山水库的主要补给河流,从断面浓度年平均值来看,其入库前的监控断面应河焦店、大浪河鲁宝公路桥、澎河鲁叶公路桥水质均为Ⅱ类,完全满足Ⅲ类水质功能要求;湛河是流经平顶山市区的一条主要纳污河流,所监控的三个断面均不符合相应水质功能要求,水质均为劣Ⅴ类,平均综合污染指数为4.16,高出全市平均综合污染指数的2.2倍。其主要污染因子按污染分担率从大到小排序为:氨氮(42%)、生化需氧量(26%)、高锰酸盐指数(12%)。全市河流水质按平均综合污染指数由优到差依次为:入库河流(应河、澎河、大浪河)、沙河、澧河、北汝河、滚河、湛河。
  (3)水库水质。2005年对四座大中型水库(昭平台水库、孤石滩水库、白龟山水库、石漫滩水库)进行了监测,孤石滩水库、昭平台水库水质为Ⅰ类,白龟山水库、石漫滩水库水质为Ⅱ类。
  3、声环境
  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2005年昼间功能区噪声:居住、文教机关区噪声比去年降低0.2分贝,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噪声比去年下降4分贝,工业区噪声比去年下降1.3分贝,全部达标;夜间功能区噪声:居住、文教机关区噪声和去年相比升高0.5分贝,超标4.6分贝,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噪声比去年下降0.8分贝,超标0.9分贝,工业区噪声比去年下降2.3分贝,超标0.6分贝。交通噪声:2005年共监测城市路段总长度45965米,监测路段等效声级均符合交通干线两侧昼间标准,全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4.8分贝,比去年下降4.8分贝,质量级别为“好”。区域环境噪声:2005年全市平均等效声级为52.1分贝,比去年下降了0.9分贝,质量级别为“较好”。具体监测统计结果下表。
单位:分贝

 

  二、工业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2005年全市污废水排放总量为14036万吨,COD排放总量为32972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4817万吨,废水排放达标量为4674万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7.03%,工业废水中主要污染指标:COD排放量为11980吨、氨氮排放量为1571吨、 挥发酚排放量为1.18吨、氰化物排放量为3.44吨、石油类排放量为69.29吨;生活污水排放量为9219万吨,生活COD排放量为20992吨,生活氨氮排放量2595吨。
  市区污废水排放总量为7400万吨,COD排放总量为12421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344万吨;废水排放达标量2300万吨;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021吨;石油类排放量63.35吨;氨氮排放量1430.9吨; 市区废水治理设施130套,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8.1%。
     2、废气
  2005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9438146 万标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40829吨,烟尘排放总量为51239吨。其中,工业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26098吨、烟尘排放量为45346吨、粉尘排放量为25379吨; 废气治理设施506套,二氧化硫去除率9.8%,烟尘去除率97.7%,粉尘回收率93.1%;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4731吨,生活烟尘排放量为5893吨。
  市区工业废气排放量6171395万标立方米,占全市排放总量的65.4%;工业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90844吨,占全市工业排放总量的72%;烟尘排放量29487吨,占全市排放总量的65%;粉尘排放量4463吨,占全市排放总量的17.6%;市区废气治理设施219套,二氧化硫去除率4.4%,烟尘去除率98.2%,粉尘回收率94.4%。
   3、工业固体废物
  2005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575.7万吨, 综合利用量457.8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堆存量118.2万吨,综合利用率66%。市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38.7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306.8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堆存量98.3万吨, 综合利用率 70.2%。 

  三、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一)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1、焦化行业综合整治任务提前完成
  随着国家新的产业政策的调整和社会对环保要求的提高,2005年省政府将平顶山市炼焦行业污染列为全省五大重点整治区域之一。我市通过采取强力措施将所有三年内应关闭的26家焦化企业于2005年10月底前已关闭到位25家,14家停产治理企业全部得到治理。此外,先后取缔死灰复燃的小土焦池240多道,彻底解决了我市乃至全省的重大环境热点、难点问题。
  2、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
  一是狠抓点源污染防治。对城区9家电厂(电站)实施燃煤煤质控制和限产措施;治理锅炉56台,关停燃煤小锅炉84台,整顿燃煤大灶17台;对市区15家餐饮业油烟污染进行了治理;淘汰了7台污染严重的公交柴油车;对市区附近89家小型重污染企业实行了停产整顿;对大型煤场、灰场、建筑工地落实了防扬尘、防渗漏、防溢流措施;取缔了死灰复燃的煤堆、煤泥堆192堆。  
  二是加大矸石山的治理力度。2005年度共完成4座矸石山的防扬尘治理任务;完成矸石山灭火治理面积13.7万平方米;
  三是加强了货运车辆的管理。市公安交警部门加强了对城区干道货运车辆的管理,综合整治期间共查处非密闭、超载运输车辆6192台次,有效控制了道路扬尘污染。
  四是秸秆禁烧工作力度大,效果好。为抓好这项工作,市政府从经济和组织措施上作出了严厉的规定。尤其是秋季禁烧工作,全市上下高度重视,部门联动,立体监管,昼夜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秸秆焚烧现象得到全面控制。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2005年,对24家企业的28个排污口进行了规范化整治;关闭了6家造纸厂和一条化学制浆生产线;督促海明集团等重污染企业进行深度治理;辖区出境河流断面COD浓度达到了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标准。加大白龟山水库综合整治力度,取缔养鱼网箱600多箱,拆除岸边餐饮摊点100多个,使白龟山水库保持Ⅱ类地表水水质,让全市人民喝上了放心水。
  (三)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工作。取缔小磁选238家、五氧化二钒企业59家;取缔了死灰复燃的小冶炼4家、小轧钢4家;关闭了除焦化行业外的重污染企业31家。
  (四)新建项目管理工作。全年共审查审批新建项目76个,环评审批率达100%;验收新投产项目8个,“三同时”执行率达100%,查处违法新改扩建项目21起。
  (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为改善矿区生态环境,继续开展矸石山绿化工作。全年矸石山新栽种树苗5万多棵,成活率达90%以上,矸石山的绿化面积不断扩大。二是鲁山生态示范县的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已完成生态建设项目234个,占总项目数的83%;三是组织申报无公害农产品基地30个,无公害农产品10个;四是编制了农村沼气建设规划、重点矿区生态恢复治理规划、区域生态示范区创建计划、规模化养殖企业限期治理计划。
  (六)环境法制工作。全年受理市长热线投诉46件、政协提案12件、上级批转信访件18件,处理率100%;全年环境违法案件立案63起,纠正违法行为42起,下达处罚决定书21起。
  (七)环境监察工作。一是严格遵守“依法、全面、足额、及时”的排污费征收原则,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全年市级共征收排污费3059万元,超额完成排污费年度征收任务。二是加大了对污染源的现场检查和管理力度,使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率均达到96%以上;三是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环保“110”做到:“有警必接,快速出击,认真处理,及时回复”,全年共受理各类投诉电话1152个,处理率100%,有效地解决了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问题。
  (八)环境宣传工作。2005年,紧紧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开展宣传,全年共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稿600多篇。创建了5所省级“绿色学校” ,9所市级“绿色学校”,一个省级“绿色社区”, 3个市级“绿色社区”, 3家市级“绿色企业”。
  (九)环境监测、科研工作。一年来,较好的完成了国家、省、市下达的各项环境监测任务,报出各类监测数据70428个,质控合格率达98%以上。
  环境科研方面。完成了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展顺利,平顶山飞行化工集团等四家单位相继按计划完成了首轮审核,为今后该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十)基础能力建设工作。2005年,继续加大基础能力建设的投入力度,环境监察支队通过了省环保局组织的标准化验收;安装了13套重点工业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八里河石庄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正式投入使用。
  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及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市总体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但是,我市面临的环境形势仍相当严峻,市区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达标率仅为61.4%,水环境质量尚未全部得到改善,出境水仍有超标现象,已经取得的污染治理成果仍不够稳定,今后的环保任务还相当艰巨。望全市人民和各有关部门继续给予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同心协力,与时俱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改善我市的环境质量而奋斗。

二○○六年六月五日

  
    
居住、文教区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工业区
区域
噪声
交通噪声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2004
55.1
49.1
58.7
51.7
58.1
57.9
53
69.6
2005
54.9
49.6
54.7
50.9
56.8
55.6
52.1
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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