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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2003年度环境质量公告

发布日期:2014-03-0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现将2003年平顶山市环境状况公告如下:                       


一、环境状况           


1、大气环境           


2003年,平顶山市(市区) 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值0.154 mg/m3,比去年下降19.4%,超国家二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0.54倍;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0.065 mg/m3,比去年上升20.4%,超国家二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0.08倍;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0.042 mg/m3,符合国家二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降尘量年平均值12.23吨/平方公里·月,符合国家推荐标准要求。空气中主要污染负荷排序,从大到小依次为: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首要污染物是可吸入颗粒物。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93天,优良天数率为52.9%,比上年同期增长18.4%,全年没有出现酸雨。


2、水环境

          

(1)饮用水水源水质和地下水水质。地表饮用水源: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白龟山水库水质各项指标监测分析统计,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水质较好,水质级别属于“良”,并有继续好转的趋势;地下饮用水源: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周庄水厂和光明路水厂水质20项指标进行监测,各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水质有好转趋势,周庄水厂的水质级别属于“优”,光明路水厂的水质级别属于“良”。地下水水质全年对7个点位(叶县张村、二矿水厂、胡杨楼、姚孟村、遵化村、小营村、市造纸厂)20 项指标共监测14井次,在140个监测数据的年均值中,有135个单因子水质类别属于《地下水质量标准》Ⅰ - Ⅲ 类,5个单因子水质类别属于《地下水质量标准》Ⅳ -Ⅴ ,地下水总体类别为Ⅳ 类;七个点位中二矿水厂、叶县张村、胡杨楼、姚孟村、遵化村属“良好”级,小营村属“较差”级,市造纸厂属“极差”级,全市总体地下水级别仍属“较差”级。             

(2)河流水质。 2003年全市河流有代表性的11个监测断面中,按各污染物年均值进行评价,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Ⅰ类水质标准的有1个,符合Ⅱ类水质标准的有6个,符合Ⅲ类水质标准的有1个,劣于Ⅴ类水质标准的有3个。符合Ⅰ、Ⅱ、Ⅲ类水质标准的断面占全部监测断面的72.7%,有3个断面的水质劣于其相应水质功能要求,占全市河流监测断面的27%,分别是湛河西斜路桥劣V类(水质功能要求为Ⅲ类)、湛河新华路桥劣V类(水质功能要求为Ⅳ类)、湛河韩庄桥劣V类(水质功能要求为V类)。全市地表水污染类型为有机污染和氮类污染类型,依污染负荷大小,污染因子从大到小的顺序为:生化需氧量(29%)、氨氮(20%)、高锰酸盐指数(18%)、挥发酚(8%)、其它(25%)。

澧河为Ⅱ类水质,完全达到了Ⅲ类水质功能要求,水质稳定且无重大变化;滚河为Ⅱ类,达到了Ⅲ类水质功能要求,且水质常年稳定;北汝河为Ⅱ类,达到了Ⅲ类水质功能要求;沙河的两个监测断面(昭平台水库、白龟山水库)均为Ⅱ类,达到了Ⅱ类的水质功能要求;入库河流(澎河、应河、大浪河)是平顶山重要水源地白龟山水库的主要补给水源,除澎河鲁叶公路桥断面的氨氮存在瞬时超标外,其它监测项目水质完全达到Ⅲ类水质功能要求,水质从好到较好依次为应河、大浪河、澎河;湛河是流经平顶山市区的一条主要纳污河流,所监控的三个断面均不符合相应水质功能要求,水质均劣于Ⅴ类水质标准,尤其是下游污染严重,总平均综合污染指数为19.11,比去年上升64.2%,高出全市平均综合污染指数的6.1倍。其主要污染因子按污染分担率从大到小排序为:氨氮(40%)、挥发酚(34%)、生化需氧量(15%)、高锰酸盐指数(7%)。全市河流水质由优到差依次为:入库河流(澎河、应河、大浪河)、沙河、滚河、澧河、北汝河、湛河。

 

(3)水库水质。2003年对四座大中型水库(昭平台水库、孤石滩水库、白龟山水库、石漫滩水库)中的各项指标监测中,除总氮外其它指标均符合Ⅱ类水质标准。白龟山水库总氮年均值超Ⅱ类水质功能标准1.0倍,石漫滩水库总氮年均值超Ⅲ 类水质功能标准0.5倍,孤石滩水库总氮年均值超Ⅱ类水质功能标准0.7倍,昭平台水库总氮年均值超Ⅱ类水质功能标准1.0倍。


3、声环境
   

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2003年昼间功能区噪声:居住、文教机关区噪声比去年升高0.4分贝,不超标,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噪声和去年相比没有变化,不超标,工业区噪声比去年下降0.7分贝,不超标;夜间功能区噪声:居住、文教机关区噪声和去年相比没有变化,超标2.9分贝,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噪声比去年升高2.3分贝,超标0.6分贝,工业区噪声比去年下降1.2分贝,超标2.3分贝。区域环境噪声,2003年平均等效声级为53.3分贝,比去年下降了0.5分贝。交通噪声,2003年共监测路段总长度45965米,超标路段(大于70分贝)长度为20880米,占监测路段总长的45.4%,市区交通干线平均等效声级为68.8分贝,比去年下降0.6分贝,不超标,属于“较好”级别。具体监测统计结果下表。

           

单位:分贝

数值

年度

居住、文教区

居住、商业、

工业混杂区

工业区

区域噪声

交通噪声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2002年

54.6

47.9

55.3

48.3

58.9

58.5

53.8

69.4

2003年

55.0

47.9

55.3

50.6

58.2

57.3

53.3

68.8


二、工业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2003年全市污废水排放总量为14008万吨,COD排放总量为31346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5114万吨,废水排放达标量为4897万吨,COD排放量为10840吨,挥发酚排放量为1.55吨,氰化物排放量为3.3吨,石油类排放量为95.8吨,氨氮排放量为562.3吨;生活污水排放量为8894万吨,生活COD排放量为20506吨;全市废水治理设施247套,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5.7%。

市辖区工业废水排放量2333万吨,比上年减少12.5%;废水排放达标量2218万吨;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304吨,比上年减少7.0%;石油类排放量62.3吨,比上年减少12.5%;氨氮排放量504.2吨,比上年减少3.5%; 市区废水治理设施147套,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5.1%。


2、废气


2003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7873810 万标立方米,烟尘排放总量为42729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78512吨。其中,工业废气中烟尘排放量为39503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为72372吨、粉尘排放量为21810吨;废气治理设施511套,二氧化硫去除率7.8%,烟尘去除率97.7%,粉尘回收率92.9%;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2886吨,生活烟尘排放量为5096吨。

市辖区工业废气排放量5713880万标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2%,占全市排放总量的72.3%;工业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56185吨,比上年增加8.7%,占全市排放总量的77.6%;烟尘排放量28291吨,比上年增加19.7%,占全市排放总量的71.6%;粉尘排放量4522吨,比上年减少11.7%,占全市排放总量的20.7%;市区废气治理设施230套,二氧化硫去除率5.3%,烟尘去除率98.2%,粉尘回收率88.9%。


3、工业固体废物


2003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619.6万吨, 综合利用量474.7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堆存量125.6万吨,综合利用率63.7%。市辖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466万吨,其中粉煤灰150万吨,炉渣52.6万吨,煤矸石255.2万吨;市辖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368.2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堆存量98.1万吨,综合利用率 65.3%。


三、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1、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一是取缔炼焦池2000多道,有力解决了小炼焦污染的热点问题;二是加大了扬尘污染防治力度,报请市政府发布了《平顶山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令,采用喷洒抑尘剂治理了矸石山和灰场40多万平方米,取得了良好的环保效果;三是加大了锅(窑)炉整顿力度,全年共取缔锅炉63台,小石灰窑38座;四是开展了机动车尾气治理,全年共监测车辆2000多台,治理车辆1000多台,有力地制止了汽车尾气的污染;五是禁燃高污染燃料、大力倡导集中供热和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对30多台20吨以下暂不能关停的锅炉,禁止燃用原煤、煤泥等高污染燃料,一律改燃洁净燃料,并对市区12家燃煤量大的电厂(站)和大型企业,下达了禁止使用硫份高于0.5%燃料煤的通知,使点源二氧化硫的污染得到了有效遏制;六是加大了污染源治理力度,报请市政府对大气污染严重的平煤(集团)建材公司等6家企业下达了停产治理决定,完成了13家锅炉、21家饭店的污染治理任务,全年共投入污染治理资金达6000多万元。            

 

2、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关停了15家造纸厂和一条化学制浆生产线;二是加大治理力度,对卫东区三家纸厂下达了停产治理通知书,对三家废水未治理的医院和一家治理设施破旧的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任务;三是为防止枯水期污染事故的发生,对华利药厂等17家企业下达了限产、限排要求,对啤酒厂等4家企业下达了停产通知;四是对白龟山水库进行了大规模的综合整治,取缔库区养鱼网箱4000多箱,摧毁130余间岸边餐饮店,使白龟山水库水质有了明显的改善,确保全市人民喝上了放心水。


3、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部署,认真开展了对不法排污企业的严查工作,共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116家(次),严厉打击了各种违法排污行为。并在这次专项打击行动中,取缔小炼焦池2000多道,关闭不法排污企业36家;对23家企业实施了限期治理,对8家企业实施了停产治理;对350个违法建设项目进行了查处。


4、新建项目管理工作。全年共审查审批市管以上新建项目63个,环评审批率达100%;验收市管以上新投产项目16个,“三同时”执行率达100%。


5、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完成了《平顶山市生态功能区划》、《平顶山市生态保护规划》的编制和技术评审;二是加强了“两区一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管理,对全市旅游景区(点)开发项目进行了检查;三是为改善矿区生态环境,继续开展了矸石山绿化工作,新栽种的5万多棵树苗,成活率达90%以上,保证了矸石山绿化效果。


6、环境法制工作。全年完成人大议案2件,政协提案17件的回复办理工作,处理市长热线交办件、市有关领导、部门、省环保局批转件26件,处理率100%,受理群众来信24起,处理24起,处理率100%。


7、环境监察工作。一是按照“依法、全面、足额、及时”的原则,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市级共征收排污费1393万元,超额完成排污费年度征收任务;二是对市属以上企业361套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废水75套、废气165套、噪声104套和固体废弃物17套)运转情况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使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率达到97%以上,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率达到99%以上,固体废物和工业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率均达98%以上。


8、环境宣传工作。2003年,在环境宣传方面以“面向社会、面向公众,提高全民环境意识”为宗旨,紧紧围绕环保中心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全年度的社会宣传,全年共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稿21篇,市级报刊发稿320余篇,市电视台发稿160余条,电台130余篇;在 “六·五”世界环境日开展了气势宏大的纪念宣传活动,向市民发放各类环境宣传资料几千份;成功举办了全市环保知识电视大赛,提高了全民的环保意识;开展了2003年鹰城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促进了一些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通过深入广泛的环保宣传,增强了市民和企业环保意识。


9、环境监测、科研工作。环境监测方面,较好地完成了国家、省、市环保局下达的大气、水、噪声、汽车尾气、污染源监测、达标验收、排污申报、污染纠纷、环境科研、评价等方面的监测任务,报出各类监测数据68666个,质控合格率达98%以上。环境科研方面,完成了《平顶山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平顶山市大气环境限期达标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了《平顶山市辖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修改工作,1项科研成果获得了省环境科技进步三等奖。

        

2003年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及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市总体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

目前,我市面临的环境形势仍相当严峻,市区大气环境质量还没有达到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尚未全部得到改善,出境水仍有超标排放现象,已经取得的污染治理成果不够稳定,生态保护和建设速度还比较缓慢,今后的环保任务还相当艰巨。望全市人民和各有关部门继续给予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同心协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开创我市环保工作新局面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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