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监测监控 空气与水质环境
文号 索引号 005452284-00000-2018-00001 关键词
主题分类 空气与水质环境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顶山市2006年环境状况公报

发布日期:2014-03-07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06年平顶山市环境状况公告如下:

  一、环境状况

  1、大气环境
  2006年,平顶山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浓度0.142mg/m3,比上年下降3.4%,超国家二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0.4倍;二氧化硫年均值浓度0.058 mg/m3,比上年下降13.4%,符合国家二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氧化氮年均值浓度0.045mg/m3 ,符合国家二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降尘量年平均值9.45吨/平方公里•月,符合国家推荐标准要求。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按污染负荷排序,从大到小依次为: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首要污染物是可吸入颗粒物。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61天,优良天数率为71.5%,比上年增长10.1个百分点,全年没有出现酸雨。
  2、水环境
  (1)城市饮用水源水质。地表饮用水源: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白龟山水库水质监测,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 类标准,水质较好,水质级别属于“优良”。地下饮用水源: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周庄水厂和光明路水厂水质进行监测,各监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水质较好;周庄水厂的水质级别为“优良”,光明路水厂的水质级别为“良好”,全市地下饮用水源地水质综合评价为“优良”。
  (2)地下水水质。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8个井位(周庄水厂、光明路水厂、张村、二矿水厂、胡杨楼、姚孟村、遵化村、小营村)监测,有62.5%的井位水质级别为“良好”以上级别(即水质类别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有37.5%的井位水质级别为“较差”(即水质类别超过Ⅲ类标准,其中:遵化村、胡杨楼为Ⅳ类,小营为Ⅴ类)。2006年全市地下水水质综合评价为“良好”。  
  (3)河流水质。 2006年全市河流有代表性的11个监控断面中,按各污染物年均值进行评价,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质标准的有8个,占全部监测断面的73%;符合Ⅳ类水质标准的有1个;劣于Ⅴ类水质标准的有2个,占全市河流监测断面的18%,分别是湛河西斜路桥劣V类(水质功能要求为Ⅲ类)、湛河韩庄桥劣V类(水质功能要求为V类)。全市地表水污染类型为有机污染、氮类污染类型,主要污染因子按污染负荷大小的顺序为:生化需氧量、氨氮、高锰酸盐指数。
  澧河:Ⅰ类水质,达到了Ⅲ类水质功能要求,水质稳定且无重大变化;滚河、北汝河:均为Ⅱ类水质,达到了Ⅲ类水质功能要求;沙河:有两个监测断面,即昭平台水库和白龟山水库,水质均为Ⅱ类,符合Ⅱ类水质功能要求;入库河流:澎河、应河、大浪河是平顶山重要水源地白龟山水库的主要补给河流,从断面浓度年平均值来看,其入库前的监控断面应河焦店、大浪河鲁宝公路桥、澎河鲁叶公路桥,水质均为Ⅱ类,完全达到了Ⅲ类水质功能要求;湛河是流经平顶山市区的一条主要纳污河流,所监控的三个断面中有两个不符合相应水质功能要求,湛河西斜路桥断面、湛河韩庄桥断面水质均为劣Ⅴ类,平均综合污染指数为5.32,高出全市平均综合污染指数2.7倍,其主要污染因子按污染分担率从大到小排序为:氨氮(52%)、生化需氧量(28%)、高锰酸盐指数(10%)。全市河流水质按平均综合污染指数由优到差依次为:入库河流(应河、澎河、大浪河)、沙河、澧河、北汝河、滚河、湛河。
  出境河流水质。2006年,我市三个省控出境河流断面(沙河舞阳马湾、澧河舞阳叶舞公路桥、八里河舞钢石庄桥)水质总达标率为70.8%,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
  (4)水库水质。2006年对四座大中型水库(昭平台水库、孤石滩水库、白龟山水库、石漫滩水库)进行了监测,四座水库水质均为Ⅱ类,水质良好。
  3、声环境
  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2006年昼间功能区噪声:居住、文教机关区噪声56.9分贝,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噪声56.9分贝,工业区噪声59.3分贝。夜间功能区噪声:居住、文教机关区噪声49.9分贝;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噪声51.9分贝,工业区噪声56.6分贝。交通噪声:2006年共监测城市路段总长度36435米,全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8.3分贝,质量级别为“较好”。区域环境噪声:2006年全市平均等效声级为53.6分贝,质量级别为“较好”。各功能区噪声与上年相比呈上升趋势。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2006年全市污废水排放总量为16736万吨,COD排放总量为32876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6578万吨,废水排放达标量为6288万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5.58%,工业废水中主要污染指标:COD排放量为12744吨、氨氮排放量为1556吨、挥发酚排放量为1.36吨、氰化物排放量为3.33吨、石油类排放量为69.08吨;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0158万吨,生活COD排放量为20132吨,生活氨氮排放量2495吨。
市区污废水排放总量为9166万吨,COD排放总量为12437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3951万吨,废水排放达标量3867万吨,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647吨、石油类排放量48.53吨、氨氮排放量1209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7.86%。
     2、废气
  2006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10935799 万标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49014吨,烟尘排放总量为50982吨。其中,工业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33931吨、烟尘排放量为45453吨、粉尘排放量为25196吨;二氧化硫去除率11.5%,烟尘去除率98.1%,粉尘回收率92.8%;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5083吨,生活烟尘排放量为5529吨。
  市区工业废气排放量7017907万标立方米,占全市排放总量的64.2%;工业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100250吨,占全市工业排放总量的74.85%;烟尘排放量30812吨,占全市排放总量的67.8%;粉尘排放量6010吨,占全市排放总量的23.85%;二氧化硫去除率3.6%,烟尘去除率98.5%,粉尘回收率94.7%。
   3、工业固体废物
  2006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787.8万吨, 综合利用量681.7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217.6万吨,综合利用率67.8%。
市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410.3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402.5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18.2万吨, 综合利用率 76.2%。
  三、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一)全面开展了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完善巩固了市区附近的矸石山灭火治理工程,矸石山自燃现象得到全面控制,完成一矿、四矿矸石山绿化面积4万平方米;二是全面推进了各电厂(站)的烟气脱硫工作,叶县蓝光电厂、平煤坑口电厂、四矿热电厂和平煤矸石电厂脱硫工程建成投运;三是建立了每周一次的煤质监督监测制度,促使各电厂(站)燃煤煤质灰分基本控制在35%以下、硫份控制在0.5%以下;四是完成了平煤集团56台锅炉烟气深化治理任务,淘汰了平煤5台蒸汽机车;五是清理了229处市区北部违法堆放的煤堆、煤泥堆;六是停产整顿了56家小洗煤厂、关停整治了84台燃煤锅(茶)炉,各工业企业煤场、灰场全部完善了防扬尘设施。
  (二)加大了水污染防治的治理和监管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大了白龟山水库综合整治力度。取缔养鱼网箱400多箱、机动采沙船只40条、旅游快艇10条、其它船只12条,拆除岸边餐饮摊点28家,保证了饮用水源地的水质。二是加大了污水治理力度。建成了宝丰县、郏县、鲁山县污水处理厂,新增日污水处理规模7万吨;完成了叶县植物蛋白公司和汝州巨龙淀粉厂废水治理工程。三是加大对重点污染源监管力度。向11家省定废水重点排放企业派驻了环境监管员,提高了重点污染源废水排放的达标率;四是建立污染联防制度。枯水期对5家重点企业实行了限产措施;开展了汛期污染隐患排查,防止了污染事故发生;加大监测频次,随时掌握出境断面水质动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证了出境河流水质。五是实施总量控制。对重点排污企业下达了总量削减任务,有力地推动了重点污染源的治理进度。
  (三)从严查处了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实行了违法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把神马氯碱化工公司等5家存在突出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明显提高了整改实效。二是实行了挂牌督办制度。对鑫源丰等3家违法建设企业挂牌督办,进行了责任追究和严肃查处。三是清理整顿了工业聚集区。对全市所有工业聚集区和园区内的企业进行了全面清查,针对未做环评的7个工业园区及园区内的24家的违法企业,按违法性质分别进行了停产整治、停止建设、补办手续等处理。四是集中整治了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对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边批边建、批大建小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查出未批先建违法建设项目38家,违反环保“三同时”及其它违法项目12家。五是加大了现场督查力度。对全市工业企业巡查2000多次,共查处设施停运、超标排污等环保违法案件89起,处罚金额162万元,有效地遏制了企业治污设施擅自停运及偷排、漏排现象。
  (四)完成了重污染行业的综合整治任务。2006年采取强力措施,关闭了能耗高、污染重、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16条、耐火材料厂7家、碳素厂3家;完成了6家耐火材料厂和5家碳素厂治理任务;对9家耐火材料厂和2家碳素厂采取了停产治理措施。
  (五)强力开展了秸秆禁烧工作。市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坚持“以疏为主,疏堵结合”的方针,制定了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出台了奖惩及责任追究办法,建立了市、县、乡三级督查机制,形成了立体式、全方位的防控监督网络,有力地震慑了焚烧秸秆的行为,秸秆焚烧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各级政府加大了秸秆综合利用的投入,有效地促进了秸秆的综合利用,全年累计投入资金4000多万元,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68%。
  (六)强化了建设项目管理和生态保护工作。一是坚持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审批原则,进一步加大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全年共审查审批建设项目122个,验收新投产项目12个,环评审批率和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达100%;二是积极协调开展了平顶山化工城规划环评工作;三是加大生态建设投入力度,鲁山县五年累计投资76亿元,完成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任务,于2006年12月份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验收,并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四是高质量地完成了舞钢市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汝州寄料镇创建省级环境优美小城镇规划编制工作;五是完成了10个市级生态文明村的创建任务;六是完成了4家规模化养殖场粪污水初步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程。
  (七)加强了能力建设和各项基础工作。一是污染源监控能力得到加强。2006年新建5套废水废气在线监测设施,使全市投入运行的在线监测设施数增加到17套(14家);二是自动监控系统得到完善。通过改造完善市环境监控中心、信息中心,实现了与省环保局信息中心的联网;三是加大能力投入力度。市环保专项投入840万元用于环保能力建设,环境监测、现场监察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四是环保宣传取得明显成效。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在市级以上媒体发稿595篇,营造了良好的环保舆论氛围;五是排污费征收工作取得历史性的突破。2006年市本级征收排污费3916万元,比2005年增收846万元,全市征收排污费7152万元,比2005年增收1674万元;六是辐射环境管理更加规范。对121家现有涉源及射线单位的549枚放射源全部归宗建档,对废弃的48枚放射源全部送贮,全年无任何放射源事故发生;七是环境监测工作再创佳绩。完成省、市下达的监测和社会服务监测数据7.4万个,质控合格率达98%以上;八是环保科研成果显著。高质量地完成了《平顶山市“十一五”环保规划》、《饮用水源地现状调查》等4个课题,为环境管理、污染治理提供了可靠的决策依据;九是高水平地完成了3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八)开创了行风政风及廉政建设新局面。一是全市环保系统按照落实一个目标、建立两个机制、完善三项制度、开展五项活动的要求,积极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进一步加大了行风建设工作力度。二是针对省纠风办和商都网上调查反馈的78条群众意见和问题,逐条对照、逐条研究、逐条落实,使各类问题得到圆满解决。三是全市环保系统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组织开展了“清理积案兑现承诺”专项检查活动,解决了一批群众长期反映而没有解决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了廉政教育、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治理商业贿赂、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三个转变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及全市各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总体环境质量明显好转。但是,我市面临的环境形势仍相当严峻,结构性污染突出,市区大气环境质量、全市水环境质量尚未全面得到改善,今后的环保任务还相当艰巨。望全市人民和各有关部门继续给予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同心协力,与时俱进,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

二○○七年六月五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