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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解查字〔2019〕1号
发布日期:2019-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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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查封决定书
平环解查字〔2019〕1号
河南中峰集团纸业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我局于 2019 年 3月 19日依法对你公司转鼓碎浆机、转鼓碎浆机设备电动转轴、转鼓碎浆机低压电气控制柜予以查封(平环查决字〔2019〕1号);2019年4月11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平环罚〔2019〕第3号)。依你公司2019年4月8日书面申请和提供的相关资料,我局组织专家组进行了现场核查,符合解封条件,经研究同意解除查封。你公司应以此为戒,认真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
2019年4月12日
注:本文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机关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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