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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发布日期:2022-03-11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202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生态环境厅的帮助指导下,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要求,通过建制度、明责任,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了公平竞争环境。

一、工作情况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持续深化改革、简政放权要求,我局2016年、2018年、2019年连续三年下放环评审批权限,2021年进一步优化审批事项,在下放审批权限的同时,对农副食品加工、设备制造、蛋品加工、餐饮娱乐洗浴场所、农业垦殖、普通仓库等26个行业予以环评豁免管理。

(二)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办事环节,规范审批流程,降低审批成本,提高审批效率,将环评管理的重点,聚焦到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上,强化环评源头预防作用;对环境影响很小的非涉密项目,实行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管理,减轻企业负担,释放中小企业经济活力。压缩环评审批时限,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时间压缩至20个工作日,报告表压缩至10个工作日。

(三)落实“一次办妥”。建设网上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网上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用户管理,建立“外网受理、内网办理、数据共享、全程公开、在线监管”审批模式,强化线上线下融合对接,做到“标准一致、无缝衔接、合一通办、信息同步”,凡是网上能办理的事项,申请人不须到达现场。同时,开展网上监督评价、办理进度、办理结果实时查询,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办事群众。

(四)严格落实“三项”制度

1.实施执法公示制。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向社会公开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信息,同步推送至全省执法信息公示平台。2021年1月1日至11月10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在网站公布行政处罚信息157条,上传“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企业信息1623家,其中市本级203家、县(市、区)1420家。

2.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一是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全过程,实行全程记录、全过程留痕。二是购置了行政执法记录仪,加强执法装备建设。三是统一规范执法文书,明确执法拍照入卷、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资料保管办法,确保每个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3.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明确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聘请法律顾问,对案件的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依据、事实证据合法性审核把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实行集体审议。2021年1月1日至11月10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57个,其中市本级27个、县(市、区)分局130个,全部按要求开展法治审核。

(五)实行公正文明阳光执法

工作中,既要求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还要阳光执法、透明执法。一是依法监管。科学制定“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规范涉企检查行为。二是亮证执法。全面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必须首先表明自己的身份,自觉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三是文明执法。坚决杜绝工作人员态度生硬、推诿扯皮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四是清单管理。对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移除,提高执法效能,提高监管水平。目前,全市共有159家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五是多措并举。开展遥感、无人机检查,用电、用能监控等。对企业出现的问题,通过每月5日“企业服务日”活动予以解决。2021年1月1日至11月10日,市县两级现场解决各类问题171个,其中,市本级23个。六是畅通举报渠道。围绕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严格环境执法,坚持为人民服务宗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狠抓环境信访工作不放松,对企业和群众投诉的问题做到有诉必查。2021年1月至11月10日,市生态环境局受理各类有效环境信访事项95件,已办结90件,办结率95% 。

(六)大力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万人助万企”活动领导小组,深入贯彻楼阳生书记“项目为王”发展理念,全力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明确工作措施。印发《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实施方案》,从简政放权、规范执法、主动服务、分级管理、绿色发展、环境提升、严格奖惩方面,细化工作措施,助推企业发展。三是强化执纪监督。驻局纪检监察组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以政治清明促生态文明的通知》,对活动开展实施全过程监督。四是及时回应关切。对企业提出的帮扶问题,第一时间贴身帮扶指导。活动开展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已解决环评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环保税征收等方面的问题。五是落实免罚清单。对企业违法行为轻微,符合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事项清单的事项,不予处罚,帮助企业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引导企业和群众自觉守法。通过大力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做到了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实现了违法问题处罚幅度合理,轻微违法包容审慎处理,推动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一)存在问题

一是法律法规多、条款细,学习理解不够深入。全国人大颁布的涉及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布的部门规章等有34个,局领导班子平时忙于日常工作,很少有时间坐下来细心研读,习惯于急用急学,等到用时才拿起来学习、思考,学得不够深入,不够系统。个别中层干部学习研究求真务实少,对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新理论新政策新法规,深钻细研不够,系统思考不多,联系实际不紧,学以致用做的不到位,在推动环保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时,时常感到力不从心、办法不多。二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在法治宣传方面,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而不是怎样做到最好,宣传的更深入,最全面,特别是任务多、压力大的时候,存在应付过关的思想,影响了工作效果。主观能动性没有充分发挥,局限于上级布置什么做什么、要求什么,干什么现象,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还不够,有时对工作也有创新想法,但仅仅停留于心动,而没有实际行动。比如,对市政府督查室安排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交办件缺乏足够的重视,仍然把它当成一般性工作安排督办,习惯于把任务分解到各个科室和局属单位,没有及时跟进催办,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带头抓、深入抓的思想意识不够强烈,重视程度不够。三是个别执法人员改造主观世界不够自觉。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来自于自觉改造主观世界,不断增强党性锻炼。但个别执法人员口头上要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但学习不够、站位不高,导致认识不足,党性修养减弱了,工作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满足于不出问题、平平安安,满足于但求无功、只求无过、标准不高、调查不细、研究不深,工作成效与目标要求有差距。四是个别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坚持群众路线不经常、不深入。对党的群众路线认识不深,群众意识有所弱化,还没有时时刻刻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有时因为工作忙、事情多,存在急躁情绪,不能做到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有时也想把事情办早、办快、办好,但急于求成、操之过急,说话不讲究方式方法。基层调研不扎实,不深入,个别同志有走马观花、蜻蜓点水调研现象,到县(市、区)调查研究的时间少之又少,直接听取基层群众意见不及时、不全面、不系统,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就不接地气,甚至会偏离群众路线。五是环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够深入,群众了解环境信息的渠道不够畅通,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关切和期望;环保法治宣传力度不够大,只注重在局网站、鹰城广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基层社区、乡镇、企业的宣传,走进基层、深入基层少。平时一些环保法律法规、环保基本知识存在企业不掌握、群众不了解的现象,不能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环保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六是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问卷调查不够深入。仅限于把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调查工作予以安排,也进行了回访,但实地走访谈心不够深入、系统、全面,没有及时了解行政相对人对本单位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是否从心底里满意和接受。七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市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攻坚意义重大。但宣传普及不到位、不深入,总是忙于繁重的攻坚任务、日常事务,环保法制宣传主要对象只局限于机关执法人员以及工业企业单位,对群众的环保法制宣传力度不够大。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确立之后,很多生态环境法律法规都经过了修订、修正,如《环评法》《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废环境污染防治法》等,对于怎样让新的法律法规以最快的速度让大众熟知,在这方面我们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八是抓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部署多,抓督促检查工作落实的力度还不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还没有完全体现在行动上,存在说得多、做得少,力度还不够等问题;有些时候,我们还习惯于坐阵指挥,深入基层抓普法宣传教育坚持不够经常,对下面的情况掌握不深不熟,面对面解决实际问题的机会安排的少,导致普法宣传教育效果不够理想,用法指导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还一定程度地存在。九是现有环保工作人员不能适应当前环保法治形势的需求。主要原因是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受体制机制约束、近十多年环保系统仅去年新增了10名专业技术人员,执法人员中的大多数都不是专业出身,个别执法人员在履职过程中不能深入浅出的普及环境法律法规;还有个别执法人员工作方法简单,在工作中普及法律知识缺乏足够的耐心。也有部分执法人员虽然能够运用环保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但学习不够系统全面,领悟不够深刻透彻;执法队伍存在人少、事多,攻坚任务繁重、临时事务多等矛盾,组织基层开展系统性学法和全面性学法不够,用法治理论指导工作实际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二)下步打算

1.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将依法行政作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原则,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法依规解决问题,牢固树立法治在化解生态环保相关社会矛盾中的主体地位,发挥法律定分止争的权威作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进机关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提升公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的认知度,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法制氛围。

2.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平顶山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凡未经公平竞争审查,不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并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依照职能对外作出政务诚信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3.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市场准入和工程项目建设两大领域为重点,细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综合窗口”服务模式措施,提升群众和企业“最多跑一次”甚至“零跑腿”服务满意度。

4.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对国务院确定的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治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

5.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完善我局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决策,必须集体讨论决定。

6.广泛征求相关意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实行公示、举行听证会;对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坚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会,充分听取和吸收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征询意见,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7.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对权力和责任清单进行重新梳理和动态调整,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细化行政执法流程,行政执法责任清单,并将法定职权逐项调整落实到各单位(科室),职责到岗、责任到人。

8.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执法案件台账,推行执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管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行政执法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机制。

9.创新执法方式。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转变执法理念,改变执法方式,我局将持续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一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模式。二是建立行政指导工作机制。转变以往执法理念,将执法重心前移,以引导、示范、提示、辅导、建议、规劝、约谈、回访等非强制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升行政效率,有效的预防和降低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开展服务上门活动。为提高办事效率,改革服务方式,我们将走进企业,组织开展 “服务型执法进企业宣传活动”,送法上门,现场办公,主动解决企业提出的各种问题,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10.深入落实三项制度。一是深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严格执行《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在办公服务场所设立监督岗,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执法流程、需提供的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清单》、《行政执法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流程图》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举报方式等有关信息。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三是认真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并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优势,实现法律人才共享。

    11.落实普法机制。将普法宣传纳入到各项执法活动中,继续加强普法经费支持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确保普法宣传工作有序开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努力推动领导干部当好合格的“关键少数”。开展以案释法等活动,深入推动经常性学法活动。

三、意见建议

     (一)建议市依法治市办定期举办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尤其是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

(二)建议定期开展交流活动,加强部门间法律业务方面的相互交流,取长补短,提高业务技能。

各位领导,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深化依法行政实践,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创新创优法治环境,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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