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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3 浏览次数:

202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重点任务、关键环节为推进法治鹰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持续强化认识,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依法治污,将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作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保障,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贯彻落实,真正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环保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不断完善制度,全面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一是压实责任。成立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工作体系。二是落实学法制度。坚持以学法用法提升法治思维,每年制定学法计划,深入学习《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三是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印发《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工作要求。

(三)坚持民主合法,科学依法推进重大行政决策。

一是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印发《中共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修订颁布实施十项规章制度的通知》,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委议事决策规则。二是做好公众参与。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不断完善依法决策的工作机制和议事决策程序。三是强化科学决策。在充实完善生态环境专家库基础上,聘请专家团队开展污染防治的研判分析,有力保障了污染防治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可行性。四是做好法律顾问统筹协调工作。认真落实《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和智囊智库作用。

(四)强化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日常管理、年度审验工作。强化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每年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测试。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事项标准化工作。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均在市司法行政机关进行了备案。三是推进文明阳光执法。科学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实施清单管理,对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移除,提高执法效能,提高监管水平。目前,全市共有172家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服务为主线,持续优化“放管服”改革。

市生态环境局以提高环评审批效能为抓手,按照效率提高标准不降的原则,加快推动项目环评审批进程,保障项目落地见效。通过实施行政审批目录化管理动态更新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落实最新便企惠企政策,对下放审批事项、取消审批事项明确告知企业和县(市、区)审批部门,帮助企业“快速上路”、“轻装上路”。截止11月底,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245个。

(二)成立专班,稳步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成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会审工作专班,会审工作专班成员联合对申请企业的材料开展审查,确保材料准确齐全,全面提升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自四月份实行以来,已组织召开排污许可证核发联审会议12次,涉及企业63家,对20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各职能科室按照“指导、帮扶、督促”原则,对申请材料严格把关,提出审查意见。并对企业提出的难点、疑点问题进行现场解答指导,提醒、督促企业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督促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环境台账管理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提交等工作,确保核发工作精准科学。

(三)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效能。

一是实施执法公示制。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向社会公开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信息,同步推送至全省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截至11月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在网站公布行政处罚信息35二是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等流程实行全程记录、全过程留痕。购置了行政执法记录仪,加强执法装备建设。统一规范执法文书,确保每个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三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明确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聘请法律顾问,对案件的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依据、事实证据合法性审核把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实行集体审议,并要求开展法治审核工作

(四)多措并举,推进普法宣传工作走深走实。

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把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在实际工作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环保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一是积极开展“六·五”环境日、“8·15”生态日主题宣传活动。向市民发放环保宣传彩页、手册、环保购物袋等宣传资料;制作环保宣传版面,宣传环保法律知识。二是充分利用新媒体扩大普法宣传阵地。开通了微博、抖音公众号;在《平顶山日报》新媒体客户端“平顶山传媒”开设“平顶山环保”专栏。三是组织环境执法人员走访企业,发放法律知识宣传资料等,在监督管理中普及法律知识。

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仍需提升。我局虽然能够完成市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和省厅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但仍有部分工作不够深入、不够彻底。二是环保法治宣传教育不够深入,普法宣传方式较为单一、普法对象和范围较为局限。三是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市生态环境局将着重从以下方面加强改善: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深入推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同安排同部署,不断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深入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开展说理性执法,强化帮扶指导,送法入企。宣讲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提升企业环境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机制,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助力全面提升依法治市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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