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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27 浏览次数:

关于发布《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范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工作,指导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工作,现批准《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945.1-2018);

  二、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945.2-2018)。

  以上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18年12月19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环境标准研究所,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修订项目承担单位。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1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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