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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平攻坚 办[2019]129号 索引号 005452284-00000-2019-00002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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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迅速改善8月环境空气质量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15 浏览次数:

关于迅速改善8月环境空气质量的

紧  急  通  知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各重点企业:

7月份,我市月环境空气质量分值进入全省后3位,8月1日至7日,月环境空气质量分值居全省并列倒数第5位,形势非常严峻。为有效遏制空气质量恶化趋势,扭转当前不利局面。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对8月份迅速改善空气质量提出如下要求:

一、工作目标

8月份环境空气质量分值退出全省后三位。

二、工作措施

(一)工业企业管控

1.继续对市区及周边电力、焦化、水泥、化工、砖瓦等重点涉气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实施排放限值,详见附件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已停运的燃煤发电(供热)机组(锅炉)8月7日至8月31日期间原则上不得启动运行。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两台燃煤发电机组于8月6日至8月31日期间单机组日均负荷不得超过60%,日最高负荷不得超过65%。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全市矸石砖厂严格落实《关于开展平顶山市砖瓦行业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平攻坚办〔2019〕126号)要求,对污染防治设施设置、运行和达标情况不正常的,无组织排放管控不到位的,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联网、正常运行不正常的,实施停产整治,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对近期涉气企业专项执法检查中列入移交整改的企业,如污染处理设施不规范、运行不正常或无组织污染严重、存在超标等问题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治。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6.对涉及挥发性有机物的印刷、包装、汽修(喷烤漆工序)制造(调漆、喷刷漆、烘烤等涉 VOCs 排放工序)等工业企业,持续实施错时生产,每日8时至18时实施停产,生产错时到其他时段进行。涉及喷漆的汽修企业(门店),无相关喷漆维修资质的,由交通运输部门取缔或拆除喷漆工序;有喷漆维修资质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严格进行执法检查,对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或无污染防治设施的,依法严格处罚。对未完成治理任务或防治设施未正常运行的一律停产整治。

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涉车涉油污染管控

1.强化市内机动车辆的管控

(1)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城区易堵路段交通疏导;

(2)市区严禁出现运煤车辆进入城区;

(3)结合城市限行区重型车主要通过路段设置固定卡点,并结合实际设置流动卡点,强化夜查、晨查,严格依法查处违规进入城区冒黑烟车辆、重型货车、农用车、柴油三轮等高污染车辆违规行驶。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对市内卫东区、湛河区两个长途汽车站的进出车辆进行尾气检测,依法依规管控排放不合格车辆。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卫东区、湛河区政府

3.调整加油促销和卸油时间。城区加油站将加油降价促销活动放在夜间(18时至次日8时),鼓励市民避开高温时段加油。市区(城区)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在上午10:00至下午17:00暂停装卸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中国石油平顶山分公司、中国石化平顶山分公司

4.加大加油站、储油库等流通环节油品质量抽查力度,本月抽检加油站的比例不少于辖区内加油站总数的25%;严厉打击销售假劣油品和尿素的行为,对销售假劣油品和尿素的加油站,一律依法查处,并实施停业整治。对发现2次销售不合格油品的加油站,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危险化学品经营批准证书、商务部门依法吊销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管委会)

(三)工地污染管控

8月10号前全面对全市工地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六到位”、“六个百分百”“两禁止”落实不到位的、城市拆迁工程未能严格落实拆迁“五步法”的,一律要求立即停工整改,依法从重处罚。

1.对要求停工未停工和多次通报却整改不到位的,在主要媒体上进行曝光,并列入“黑名单”,同时对监管部门进行问责处罚。

2.对于停工整改的工地,整改期间必须严格做到各项抑尘要求,保证工地内无出尘区域,凡未落实到位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3.日最高气温可达30度以上时,市内所有工地全面开启喷淋,厂区内洒水保湿。

责任单位:市控尘办、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道路污染管控

持续开展道路扬尘治理,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接合部道路、背道小巷、国省市县道路加强清扫、洒水等频次,及时清理清洗积尘路面,持续开展“清洁城市”活动。

1.北环路、南环路、许平南路等外环区域,24小时全面进行开启洒水、雾炮作业,尤其是外环道路必须加大外机械清扫力度、扩大清扫范围、延长冲洗保洁时间、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推进外环道路深度保洁,建立道路冲洗、道路机扫“双车”同时工作模式,提高保洁质量。

2.市区建成区内(不含上述环路)在相对湿度低于65%时,全面开启洒水、雾炮作业;相对湿度高于65%时,仅进行吸扫、洗扫作业,禁止洒水、雾炮。

责任单位:市控尘办、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餐饮油烟污染管控

持续推进城区餐饮油烟治理。对城区餐饮服务业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和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依法打击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等违法行为。城区全面禁止露天烧烤,每天开展执法查处行动。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六)强化禁燃区域的管控

1.强化散煤管控工作

(1)全面排查全市散煤使用情况,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强巡查力度,认真完善问题台账,确保散煤的监管覆盖完全,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散煤燃烧行为;

(2)对于已发现的散煤,做好源头追溯,进行源头防控,严格查处经营散煤销售行为,坚决依法取缔非法营运点;

3)加强煤质抽检力度,煤质抽检覆盖率必须达到100%,对假冒的不合格洁净型煤的,依法采取顶格处罚、停业整顿等手段,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严厉处农作物秸秆焚烧行为。加强巡查防控,确保全市实现“零火点”。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严厉查处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杂草等行为。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七)示范区域精细化管控

持续保证示范区域的精细化管控,针对辖区内核心示范区进行域污染源的100%排查、对污染源100%清除工作及管控措施100%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积极落实管控措施,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明确落实措施、完成时限和奖惩机制,将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确保达到管控效果。

(二)严格执法检查、狠抓落实

严格依法保护环境,实现监管执法全覆盖。坚持重典治乱,铁拳治污。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实施按日计罚、停产限产、查封扣押、司法移交等措施,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照行动方案要求,全面梳理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建立整治台账,明确整治内容、整治标准、整治时限,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

(三)严肃追责问责

对工作任务不落实、监管不到位、逾期不整改或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将被严肃问责。对构成违纪、涉嫌违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附件:各县(市、区)重点涉气企业污染物排放量限值表

2019年8月7日

附 件

各县(市、区)重点涉气企业污染物排放量限值表

序号

县(市、区)

企业

排放口

日排放量控制上限(kg)

1

宝丰县

河南省大地水泥有限公司

1号窑尾

550

2号窑尾

550

2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京宝焦化有限公司

焦炉烟囱排放口

195

3

宝丰县洁石煤化有限公司

脱硫后排放口

85

4

宝丰三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总排放口

71

5

宝丰县六合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总排放口

71

6

平顶山市恒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总排放口

71

7

郏县

郏县中联天广水泥有限公司

1号窑尾

270

2号窑尾

270

8

郏县昌盛建材有限公司

总排放口

177

9

郏县诚远建材有限公司

总排放口

177

10

郏县富华建材有限公司

总排放口

59

11

郏县六和建材有限公司

总排放口

71

12

郏县龙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总排放口

71

13

叶县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总排放口

105

14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联合盐化有限公司

烟囱排放口

155

15

叶县聚鑫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总排放口

142

16

叶县昆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新型建筑材料厂

总排放口

71

17

鲁山县

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平顶山发电分公司

1号机组

1600

2号机组

1600

18

鲁山县龙兴新型墙材有限公司

总排放口

142

19

平顶山市逸鑫恒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总排放口

142

20

卫东区

国家电投集团平顶山热电有限公司

6号机组

380

7号机组

380

21

平顶山市乾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总排放口

189

22

平顶山市辛北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总排放口

283

23

平顶山卫东区永兴新型制砖厂

总排放口

142

24

湛河区

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号机组

1100

6号机组

1100

25

平顶山市东南热能有限责任公司

总排放口

26

26

石龙区

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

焦炉烟囱排放口

350

27

平顶山瑞平石龙水泥有限公司

A号窑尾

700

B号窑尾

700

28

平顶山市佳苑建材有限公司

总排放口

71

29

高新区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

责任公司

1号排放口

55

4号炉排放口

5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