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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2 浏览次数: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分局、新城区环保局、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为做好春节期间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防范水污染事件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全市水环境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充分认识春节期间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把抓好春节期间水生态环境保护、防范跨界水污染事件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之一,协调水利、住建、城管、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加强研判、提前部署、统筹安排,全面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不发生水污染事件。

  二、密切关注河流水质。各地要加强水质监测及预警预报。根据当地情况,可对重要敏感河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大监测频次,密切关注辖区内各河流水文、水质现状及变化趋势,一旦发现水质呈现恶化趋势,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加以处置。

  三、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工业集聚区、尾矿库、涉水排污企业和沿河畜禽养殖场的环境监管,强化对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及其在线监控设备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加大日常巡查、抽查、暗查频次,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四、做好水污染联防联控。请各地进一步加强水污染联防联控,尤其是叶县、舞钢市,要加强同舞阳县、西平县的联动,及时互通水文、水质等信息,应急会商、科学研判,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发生跨市界污染事件。

  五、妥善处置水污染事件。请各地加强春节期间的环境应急值守、应急准备等工作,做到值班人员在位值守,备勤人员通讯畅通,随叫随到,同时,提前做好应急交通、通讯、监测、处置等设施设备的全面检查、维护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应急队伍随时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一旦发生水污染事件,要严格按照“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妥善开展应急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或消除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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