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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10-18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市河长制办公室:

接到《平顶山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河长制2021年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河〔2021〕3号)后,针对《方案》中我局任务进行自查,现将我局牵头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持续强化水源地保护,巩固水源地整治成果,监管制度化、常态化。2021年1月~8月份,平顶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累计达标率为100%,在河南省18个地市中排名并列(18个省辖市)第1位;狠抓地表水环境质量监管,平顶山市省控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断面累计达标率为83.3%。

二、巩固提升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成果

(一)持续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平顶山段)水源保护工作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全面启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市县两级政府组织人员全面排查,目前,我市已提前完成南水北调专项行动APP3589处(3586处+新增3处)卫星图斑点位的现场核查工作,第一阶段的现场核查任务全部完成。

(二)县级以上和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今年前三季度,我市水源保护区管理处共对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回头看”10次,排查县级饮用水源地8个;对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回头看”10次,排查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26个。截止目前,涉及中央督查问题均已整改完毕,未发现污染隐患。

(三)乡镇级饮用水源地“划、立、治”工作

我市共有乡镇级饮用水源地29个。其中,舞钢市3个,汝州市5个,叶县4个,鲁山县9个,郏县4个,宝丰县4个,已全部完成乡镇级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区)的划定,划定报告已上报至市水处存档。各县(市)的乡镇级饮用水源地界标警示标志已全部落实安装到位,舞钢市安装32块、汝州市安装18块、郏县安装50块、鲁山县安装63块、宝丰县安装8块、叶县安装30块。市水处在今年前三季度持续开展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问题排查,共排查10次,暂未发现污染隐患。

三、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

我市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共24家单位,25个入河排污口(舞钢市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入河排污口)25个入河排污口均安装有在线并联网;按类别分:工业企业5家6个,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19个

四、加快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叶县灰河、卫东区东湛河等污染较重的河流,已按照“一河一策”的要求,编制综合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叶县灰河按照方案全面开展治理工作;卫东区东湛河新建污水处理厂已正常运行,现水环境质量已得到明显好转,达到了考核目标要求。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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