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284-00000-2021-00006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关于做好2021年枯水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枯水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
为做好今年枯水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水环境安全,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枯水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充分认识枯水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把抓好枯水期水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精心组织生态环境、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接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加强研判、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全面落实各项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要结合本区域水环境特点,紧盯超标和不能稳定达标断面,周密部署、综合施策,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强水质监测及预警预报,结合当地实际,可在重要敏感河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增设监测断面,加大监测频次并及时通报监测情况,密切关注辖区内各河流水文、水质现状及变化趋势,一旦发现水质呈现恶化趋势,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加以处置。
三、强化水环境执法监管。要进一步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工业集聚区、尾矿库、涉水排污企业和畜禽养殖场的环境执法监管,强化对各项水污染防治设施及其在线监控设备的监督检查,确保正常稳定运行。加大日常巡查、抽查、暗查频次,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四、确保水环境安全。要提前做好应急交通、通讯、监测、处置等设施设备的全面检查、维护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应急队伍随时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一旦发生水污染事件,要严格按照“五个第―时间”要求,妥善开展应急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或消除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确保辖区水环境安全。舞钢市、郏县、叶县、卫东区等位于市界的县(市、区),要加强同下游县(市、区)的联动,及时互通水文、水质等信息,应急会商、科学研判,严防发生跨市界水污染事件。
五、全力以赴冲刺年度目标。要按照《河南省2021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役、河湖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攻坚战役等3个标志性战役,统筹做好其它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确保完成2021年度水环境质量目标任务。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