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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立2021年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3 浏览次数: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分局,新城区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各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为做好全市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治工作,我局结合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结果及以往监测情况,初步拟定了地下水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现将《平顶山市2021年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做好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工作。

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更新一次。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可根据实际,及时更新本级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将名单变动情况报市生态环境局。

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企业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按照重点监测单元风险级别划分标准,一级单元或涉及一级单元的重点区域 1次/半年 ,二级单元或不涉及一级单元的重点区域1次/年对其地下水进行环境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三、各县(市、区)环保部门依法对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履行环保监测、信息公开等义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平顶山市2021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20211013


附件

 

平顶山市2021年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序号

县区

企业名称

1

汝州市

河南省煜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

2

汝州市

汝州市天工铜业有限公司

3

汝州市

汝州天瑞煤焦化有限公司

4

宝丰县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京宝焦化有限公司

5

郏县

平顶山平煤机煤矿机械装备有限公司

6

高新区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7

高新区

河南盛鸿翔化工有限公司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