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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环保局“十二五”规划

发布日期:2016-10-28 浏览次数:

   “十二五”时期是平顶山市提前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决胜时期,是深入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对于妥善应对发展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保障经济、社会、环境协调持续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十二五”规划旨在持续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坚持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道路;阐明“十二五”期间平顶山市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投资重点和政策措施;明确各级政府及环境保护部门的任务和责任;加强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推进企业环保创新、产品更新换代,实现原料、工艺、产品过程的节能减排,持续改善环境要素质量;宣传鼓励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主题,深入细致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实现全面建成环境友好型、全民小康型和谐社会目标。

   一、“十一五”环保规划实施情况

   (一)环保规划重点环境要素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十一五”规划)针对区域环境现状和主要污染要素特征,在保证规划与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一致的前提下,把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与饮用水源保护、固废的综合利用、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和环境综合整治作为规划的重点,科学编制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工程项目规划,环境保护综合整治方案措施规划,建立起实施 “十一五”规划的组织机构,保障了 “十一五”规划持续有效的贯彻落实。

   (二)政府主导环保规划的全面实施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在省环保部门的指导下,按照“甩掉水气环境质量全省倒数第一的落后帽子,优势工作争先进、劣势工作不落后、整体工作创一流、敢与强手比高低”的工作思路,狠抓总量控制、污染减排和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全市的环保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由全省倒数第一跃入全省第一方阵。

   (三)环保体制机制不断创新

   建立了党委和政府节能减排“一票否决”制和问责制,加强了县、乡、村等各级环保机构建设;建成了功能完备、技术先进的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十一五”期间,查处企业1216家(次),对违反环保法规的建设项目进行了集中整治,关闭、取缔“十五小”企业497家,责令企业停产整顿100多家;开展了环境大接访活动,现场解决突出的污染信访问题和长期积累的重大环境信访案件。环保热线投诉962起,全部予以及时处理回复,有效地解决了环境热点问题;开展了鹰城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我爱我家-拒绝白色污染,共建绿色鹰城”大型环保公益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环保工作,发挥了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群众社会监督的重要作用;“十一五”期间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率和“三同时”执行率达100%。完成了市化工产业聚集区、汝南工业聚集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技术产业园区和鲁山县上汤温泉景区规划环评工作。对保留下来的焦化企业进行了资源整合,有效降低了污染物排放强度。

   (四)重点治理工程按期投运验收

   姚电公司3号、4号、5号、6号机组脱硫系统先后建成和调试,并通过了相关验收,综合脱硫效率保持在90%左右,1号、2号机组完成了脱硫减排技术改造。辖区内“十一五”规划的县级城镇污水处理厂均投入运行并通过了验收。

   (五)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

   深化矸石山综合治理面积116万平方米,年综合利用煤矸石200万吨,香山公司矸石山完成了搬迁任务,中国平煤神马集团6个煤矿建设了矸石山规范化防扬尘工程;平东热电公司、蓝光电厂等机组进行了脱硫治理,并实施城区所有电厂燃煤煤质灰份不得大于35%、硫份不得大于0.5%,430多台锅炉改用清洁燃料,使清洁燃料使用率达80%以上;对203套锅炉烟尘处理设施加强监管,确保其正常运行;取缔城区集中供热和燃气管网到达区域的500多台燃煤小锅炉,关闭了26家焦化厂和生产线,9家23台总产能46.2万千瓦小火电机组,43条水泥生产线;开展煤场、灰场专项整顿,取缔了650多堆煤堆煤泥堆,督促姚电公司等大型企业做好煤场灰场“三防”管理工作,对城市规划区内反弹的违法煤场、灰场及时予以取缔;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狠抓秸秆禁烧工作,2010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白龟湖全部取缔了养鸭养鹅设施和小磁选设施,并取缔养鱼网箱60多箱,爆破拆除了70条机动采沙船,有效地遏制了污染水源地行为;对华利药业公司、鲁山农友化肥公司和飞行化工公司等15家企业废水进行了限期治理或深度治理;对符合条件的33家企业颁发了排污许可证;监督所有工业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和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在线监控设施联网正常运行,实现监测数据连续准确传输;枯水期对排污大户限产限排20%-40%,排查了各类污染隐患,完善了应急措施。

   (六)总量减排任务顺利完成

   通过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监管减排,截至2010年底,我市的总量减排不仅抵消了“十一五”期间我市主要污染物的新增量,与2005年相比,COD累计净减排0.59万吨(目标减排量0.48万吨),累计净减排率17.7%(目标减排率14.5%);SO2累计净减排3.49万吨(目标减排量3.49万吨),累计净减排率22.1%(目标减排率22.1%)。全面完成了预定目标。

   (七)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10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32天,满足大气环境“十一五”规划目标(优良天数大于300天)要求。全年没有酸雨。

   2010年沙河舞阳马湾、澧河叶舞公路桥、八里河舞钢石庄桥断面出境水质COD(12.3mg/L,6.1mg/L,48.6mg/L)和氨氮(1.2mg/L,0.18mg/L,1.0mg/L),均满足平顶山市出境断面水质“十一五”规划目标要求。

   2010年城市饮用水源地白龟山水库水质达标率100%,满足地表水源地水质“十一五”规划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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