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规划计划 财政信息 年度预算
文号 索引号 005452284/2016-00001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年度预算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2014年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部门决算公开情况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4-08-22 浏览次数:

一、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平顶山市环境保护规划,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平顶山市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市、区)政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承担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减排目标责任。制定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制度、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县(市、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负责环境保护责任目标、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负责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责任。受市政府委托对市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审批重大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8、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配合做好核设施安全、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执行国家、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市环境监测网和全市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质量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0、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组织协调全市有关环境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

   11、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三)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表
  (四)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2014度部门决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度部门收入3591.79万元,由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三项组成。其中本年财政收入1714.45万元,其他收入0.88万元, 年初结转和结余1876.46万元。
   2014年度决算总支出1830.92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1134.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81万元,其他支出548.7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60.87万元(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需在以后年度按合同支付)。
 2、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30.04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款)91.46万元,占本年支出5%,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死亡抚恤金支出(款)10.22万元,占本年支出0.56%,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险(款)23.16万元,占本年支出1.27%,主要为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用。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2.81万元,占本年支出1.25%,主要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4)节能环保类的支出1134.47万元,占本年支出61.99%,主要为环境的综合治理及保护等费用。

(5)其他支出547.9万元,占本年支出29.93%。主要基本建设类的支出。
  3、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环保局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9.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7.2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7.26万元,用于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燃修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2.2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接待公务活动发生的费用。
根据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加强部分出国(境)团组,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较上年同期相比三公经费基本持平。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