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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两大部门发提醒:面对疫情,我们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发布日期:2020-03-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核心提示:为净化网络生态环境,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科学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平顶山市委网信办、平顶山市公安局联合发布通告,要求广大网民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做有担当的的“中国好网民”。

中共平顶山市委网信办

平 顶 山 市 公 安 局

关于依法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在全市上下众志成城、积极应对疫情的同时,各种网络谣言也充斥在微博、帖吧、微信、QQ等互联网平台。为净化网络生态环境,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科学做好疫情联防联控,中共平顶山市委网信办、平顶山市公安局联合通告:

一、广大网民对网络信息要仔细辨别、认真判断,要从官方途径了解疫情信息,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以及地域不清、指向不明的信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二、对在自己开办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微博等互联网平台发布不实信息或评论的,要尽快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三、广大网民要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自觉规范网络行为,积极弘扬正能量,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四、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对通过网络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请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谣言、违法和不良信息。

举报电话:0375-2630996、2666711 (市委网信办)

110 (市公安局)

举报邮箱:pdswlk@163.com

中共平顶山市委网信办

平 顶 山 市 公 安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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