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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排查

发布日期:2020-02-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生态文明平顶山

 

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工作安排,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现场排查的通知》要求,落实李干杰部长关于“所有行政区域医疗机构排查100%全覆盖,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100%,地方尤其是市一级生态环境部门深入一线排查清楚”的指示要求,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迅速落实部署,于2020年2月21日组织全市固体废物监管人员对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排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源头分类和暂存清运情况,确保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及时清运处置。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调研员张浩与局固化科、危废辐射中心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先后对我市第三人民医院、宝丰县人民医院、郏县人民医院、鲁山县人民医院、舞钢市人民医院等11家涉疫情医疗机构开展了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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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月24日,已对全市164家医疗机构,包括其中11家涉疫情重点医院进行了检查。经检查未发现164家医疗机构存在医疗废物堆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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