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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推进会

发布日期:2020-06-0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生态文明平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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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日上午,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加快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推进会。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吴跃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德方主持会议。各县(市、区)分局局长、主管副局长、科(股)长及负责排污许可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为确保全面快速高质量完成2020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工作,会议对我市第二阶段91个行业发证登记工作进行了通报。

    完成所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等提出的重要改革目标任务,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支撑。

    吴跃辉强调,2020年是排污许可制实现固定污染源全覆盖目标年,能否实现“全覆盖”,是排污许可制实施成败的关键,更是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问题。吴跃辉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加紧迫感。排污许可制度是依法治污的制度性措施,是今后固定污染源管理的核心制度,是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前提和基础。在排污许可证发放登记工作中,要把握两个要点:一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先试点、后推开,先发证、后到位”的总要求,使企业通过办理发证登记促进治污主体责任,最终实现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二是要实现全覆盖,即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只要不属于禁止核发的情形,总体上按照“先发证再到位”的原则,要给予合理过渡期。企业作出整改承诺和整改方案后先发许可证,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下达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记载其存在的问题,规定承诺整改内容和整改期限。对不符合条件的现有排污单位,只有先发许可证、纳入监管,督促企业依法整改、尽快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才能避免部分排污单位游离于环境监管之外。二是加强宣传执法,助推核发工作。各县(市、区)分局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实施排污许可制度的重要意义,依法全面落实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和违反排污许可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环境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排查、检查、督导力度,要把排污许可证作为环境执法工作的主要内容。把现场执法与排污许可证台账管理相结合,把双随机抽查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相结合,把日常检查与网格员管理制度相结合,把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作为网格员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排污企业进行全方位摸底核查。通过执法,摸清企业详情,规范排污行为,减少污染排放。三是做好服务指导,提升工作成效。企业高质量完成填报申请是确保完成发证工作的前提和关键,各分局一定要提前谋划,加强服务指导,人员、技术力量不足的地方可以参照其它地方的做法,聘请第三方技术支持。可以采取集中告知、集中填报、集中会审等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对纳入发证的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倒排工期,挂牌作战,督促企业加快填报申请,明确企业填报完成的时间节点,为审核工作留出足够时间。市局排污许可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对各县(市、区)加强技术指导帮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会审解决,为做好此项工作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四是严把审核环节,确保核发质量。排污许可证是对排污单位实施环境监管的法律文书,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许可排放量是排污许可证的核心内容,务必做到准确无误。我们要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下发的核发技术规范发好这个证,落实好管理责任,要对国家负责,对企业负责。

    吴跃辉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创新机制,攻坚克难,全面完成各环节工作任务。把好排污许可核发登记的关口,为平顶山的美好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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