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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审计工作协调会

发布日期:2022-02-2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2月23日下午,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审计工作协调会在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安排部署全市生态环境系统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至2021年大气污染监测能力建设情况专项审计工作。市第三审计组组长、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邵小红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龚京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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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审计组主审、市审计局社保科科长李玉恩介绍了本次审计工作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市生态环境局财审科、监测科分别就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大气污染监测能力建设情况做报告,全体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邵小红指出,省、市安排的这次全市生态环境系统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至2021年大气污染监测能力建设情况专项审计工作,比以往要求更严、站位更高,与往年相比有三个变化,即审计范围有变化、审计方式有变化、审计质量有变化。针对此次审计工作,邵小红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各参审单位提出要求:一要高度重视这次审计工作。二要全力支持配合这次审计工作。三要对审计组在审计期间的党风廉政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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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龚京军在主持会议时指出,邵小红组长的讲话对于我们统一审计思想、把握审计要求、明确审计重点、掌握审计方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一定要按照审计组的审计工作要求,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审计组优质高效完成对我局的审计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虚心向审计组的各位领导同志学习请教,诚恳听取意见建议。二要密切衔接,积极配合,最大限度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严格按照时限、方式和程序,及时、全面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数据。三要分析原因,及时整改,针对此次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找原因,拿出具体对策,真正做到举一反三,改进工作,进一步提升全系统财务管理水平。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以这次审计为契机,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财政收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等经济行为,为推动全市生态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河南省平顶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生态环境局监测科、大气科、财审科主要负责同志,局属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财务人员,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分管领导和财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相关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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