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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丰县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和南水北调中线舞钢市引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公告

发布日期:2019-06-20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96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618日我局对下列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620日-2019626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5-3990310、2692123(行政服务中心)

  传    真:010-2692123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和谐路中段

  邮    编:467039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宝丰县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平环审[2019]13号

2019-6-18

2

关于《南水北调中线舞钢市引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平环监表[2019]14

2019-6-18

宝丰县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  提取码:yi65

平环审[2019]13号.doc

南水北调中线舞钢市引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  提取码:ofnv

平环监表[2019]1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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