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284-00000-2020-00017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环评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管道输送工程等2个项目审批公告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0年4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4月14日我局对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15万吨环己酮项目配套管道输送工程和舞钢市环能科技有限公司污泥、粉煤灰等固废能源化综合资源利用技术改造项目两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4月16日-2020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3990310、2692123(行政服务中心)
传 真:2692123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和谐路中段
邮 编:467039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舞钢市环能科技有限公司污泥、粉煤灰等固废能源化综合资源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 平环审[2020]10号 | 2020年4月14日 |
2 | 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15万吨/年环己酮项目配套管道输送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 平环审[2020]11号 | 2020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