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284-00000-2020-00045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环评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关于平顶山市众生红日物资有限公司青石山灰场生态恢复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平顶山市众生红日物资有限公司青石山灰场生态恢复治理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平顶山市众生红日物资有限公司青石山灰场生态恢复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29日-2020年8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2692123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审批服务中心
邮 编:4670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平顶山市众生红日物资有限公司青石山灰场生态恢复治理工程 | 平顶山市众生红日物资有限公司 |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青石山灰场 | 河南城建学院 | 项目属一般固废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九矿煤矸石回填于原平煤坑口电厂停用的青石山灰场,并覆土绿化。青石山灰场位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宏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西侧,为原建材厂采石坑,原平煤集团坑口电厂利用该坑储存粉煤灰。2019年,随着坑口电厂的关闭,不再向该坑排放粉煤灰和炉渣,目前,青石山灰场由平煤集团坑口电厂移交给九矿。九矿运行期年排放矸石约2.92万吨,原暂存于副井工业场地矸石临时周转场,综合利用于平煤集团建材厂,现状受大气攻坚要求影响,平煤集团建材厂业已关停,造成九矿矸石无处堆存的问题。经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向市人民政府请示,九矿拟将矸石委托平顶山市众生红日物资有限公司输送至青石山灰场灰坑内进行回填和生态修复。本次工程拟建设填埋区、挡矸墙、增建2条150米排渗沟(与现有排渗沟联通,建设72立方米渗滤液收集池,混凝土防渗)、新建截水沟和马道排水沟、新建边坡防护和洗车平台、配套封场和绿化工程。项目原料为九矿煤矸石(根据浸出毒性分析,为一般固废),辅料为建筑弃方(黄土,禁止使用膨胀土及盐渍土)。矸石运输路线为九矿副井工业广场向南沿十一矿路至香山矿路向东至青石山灰场,运距1.08km。 场地不设食堂、洗浴和宿舍,生活用水采用桶装水。场地生产用水利用西南侧现存积水,不足部分采用自来水。项目治理工艺流程包括:基础处理(施工期。现状平整、建设挡矸墙、截水沟、排渗沟和渗滤液收集池等);矸石填充(运营期。矸石运输入场、作业区倾倒、推平、压实、分层覆盖黄土);分层覆土及边坡防护工程(恢复期);封场期覆土绿化(顶层覆土分阻隔层和覆盖层,覆盖层土壤需便于绿化。煤矸石每堆高6m设平台,达到标高107m平面高度与周边地面平齐,覆土1米以上,种植刺槐、披碱草等植被)。 | 1、施工期:施工期主要污染物包括扬尘、设备冲洗水、少量生活污水和现状平整产生土方等。按照市环境攻坚要求进行施工。使用的车辆符合环境攻坚要求。 2、运营期:运矸汽车加盖篷布,密闭运输,进出场地清洗,道路和路面及时清扫和洒水;堆场活动区域进行洒水、作业面设置移动式防尘板、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防范堆场扬尘;运营期遇暴雨形成淋溶水经截水沟和排渗沟排至渗滤液收集池,综合利用于矸石堆场洒水等;企业需根据正式发布的《平顶山市矸石综合整治方案》执行。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需符合污染防治攻坚要求。灰场进出口设置门禁监控系统并联网。禁止形成矸石山。 3、以新带老措施:现状区域未建设截、排水设施,本次工程建设截水沟、补建排渗沟等,有效疏导雨水,避免雨水进入矸石堆体,造成自燃现象。按照对周边地下水监测数据,前期灰坑未对区域地下水造成影响,不再补建灰坑防渗措施,本次增设地下水监控系统,配套地下水监测井3眼。 4、环境风险(防自燃、防爆措施):根据检测,矸石含硫量0.2%,自燃可能性较小,为进一步避免矸石堆存自燃的可能,实行矸石每堆存1米进行一次压实,堆存2米进行黄土0.5米覆盖压实的措施进行防范。建立自燃和爆炸预警管理制度,定期测温,建立预测预警预报机制。 5、运营期加强扬尘防控,接受环境污染攻坚管控要求。 | 该项目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报批前公开了报告书全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