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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城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和河南尤尼特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间苯二甲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24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

关于20224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424日我局对宝丰县城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河南尤尼特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10000吨/年间苯二甲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424日-2022428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3990310、2692123(行政服务中心)

  真:2692123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和谐路中段

  编:46703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宝丰县城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平环监表[2022]7号

2022424

2

关于《河南尤尼特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10000吨/年间苯二甲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平环20228

2022424

平环监表[2022]7号报告表  提取码:87sz

平环监表[2022]7号.doc


平环审[2022]8号报告书  提取码:bwtd

平环审[2022]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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