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284-00000-2022-00019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环评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宝丰县城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和河南尤尼特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间苯二甲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公告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2年4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4月24日我局对宝丰县城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河南尤尼特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10000吨/年间苯二甲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4月24日-2022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3990310、2692123(行政服务中心)
传 真:2692123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和谐路中段
邮 编:46703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宝丰县城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 平环监表[2022]7号 | 2022年4月24日 |
2 | 关于《河南尤尼特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10000吨/年间苯二甲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 平环审[2022]8号 | 2022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