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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5月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7-05-18 浏览次数:

关于2017年5月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申请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作出审查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2017年5月18日~2017年5月24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75-2692123

传真:0375-2692123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461000)

拟审批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行业类别

建设内容与规模

环评单位

1

平顶山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中节能(平顶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

电力

一、项目概况:拟投资4.69亿元在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沙河二路北侧约400米,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主体工程包括2X500/日垃圾焚烧炉及配套的245t/h余热锅炉、垃圾暂存及上料系统、1X20MW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净化及除渣系统等,包括焚烧主厂房(垃圾卸料平台和垃圾储坑、垃圾焚烧系统、余热锅炉系统和汽轮发电系统)、调节池、冷却塔、工业水池、渗滤液处理车间、雨水收集池、办公楼、宿舍及食堂等建筑物。焚烧炉为机械炉排炉,焚烧烟气处理系统包括石灰浆制备系统、喷雾干燥反应塔系统、干粉喷射系统、袋式除尘器、活性炭系统和灰渣输送系统。厂区雨污分流,分区防渗。垃圾收集范围包括平顶山市主城区、高新区和叶县县城。二、污染物产排及环保措施:除臭系统(帘幕、活性炭除臭、负压等)、烟气净化系统(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组合工艺,经80米集束烟囱排放)、飞灰处理(螯合剂+水泥稳定化处理后经送至平顶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污水处理系统(预处理+调节池+UASB厌氧+MBR膜生物反应+纳滤NF工艺处理实验室废水和渗滤液、初期雨水,处理规模300m3/d,处理后排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中水深度处理系统排水等以及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至管网)。项目焚烧炉设有启动燃烧器和辅助油燃烧器,燃料为天然气。渗滤液处理系统沼气经预处理后引入焚烧炉,检修时火炬燃烧。辅料有:石灰、消石灰、氢氧化钠、活性炭、水泥、螯合剂、尿素等。项目设置500米防护距离,现状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垃圾运输采用专用垃圾运输车辆,运输路线固定,尽量避开村庄等敏感点。采取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措施可以有效防控停炉检修、垃圾渗滤液渗漏等环境风险事故,风险水平可接受。三、公众参与:企业按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提供了公众参与说明材料。四、审批要求1、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欧盟2000/76/EC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评执行标准相应限值要求(颗粒物10SO2:50NOx200等);2、加强飞灰处置;3、强化厂区周围绿化;4、强化垃圾暂存区负压系统管理维护;5、强化厂区防渗,加强区域地下水监测,防范地下水污染。五、其他要求:1、强化运行期污染物防治措施管理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2、落实在线监测监控和信息公开。六、总量控制:SO268.32/年,NOx268.56/年,COD14.58/年,氨氮:2.34/年。

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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