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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S324郸汝线叶县遵化店至鲁山黄庄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发布日期:2017-04-27 浏览次数:

分类

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单位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

S324郸汝线叶县遵化店至鲁山黄庄段改建工程

文号

平环审[2017]4

报告下载地址

http://pan.baidu.com/s/1pKIkTvX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S324郸汝线叶县遵化店至鲁山黄庄段改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平顶山市公路管理局:

你局上报的由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S324郸汝线叶县遵化店至鲁山黄庄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及你单位编制的公众参与说明、叶县环保局和鲁山县环保局初审意见等材料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目起点位于叶县遵化店镇东侧与 G234(原G311)交叉处,向西经汝坟桥、西赵、北屈庄,于景庄西上跨平舞铁路,于辉岗村西与S232 云叶线交叉,继续西行,于汴城北上跨宁洛高速,后于油坊头北与S234 平桐线交叉,经谢庄南跨沙河后,经褚庄北、曹镇乡南,继续西行,于吉村南跨越白龟山水库南干渠,经陈庄北、韩信南,后跨越冷水河,经小杜庄南、三官庙北等地,终点止于鲁山县黄庄S324 线与S233 线交叉处。路线全长31.703 公里,其中改建段长5.3km,新建段长26.403km。设计为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车速80km/h。路基宽度27.5m。道路涉及沙河、冷水河和白龟山南干渠等3处河沟,新建大桥1座,中桥1座,小桥1座,新建涵洞55道;全线共设置互通式立交1 座,分离式立交3 座,平面交叉55 处;工程配套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防护设施,在K14+500 处设置服务区,服务区以停车休息、购物和入厕为基本功能,兼具养护、路政等功能,配套设置蓄水池、污水处理设施。

二、该《报告书》编制规范,内容全面,提出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结论可信,可以作为下一步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公司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落实相应环保投资。确保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粉尘、噪声、废水和固体废物等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理。同时你公司在项目的施工和运营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污染治理。按照《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及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进行道路施工。施工现场主体使用围挡、封闭作业、地面硬化、料堆采取覆盖及洒水抑尘等措施,风力达到四级及以上要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及运输路面遗撒的渣土碎石,建筑垃圾等应集中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妥善处置;运输车辆出场前冲洗,车辆密闭运输。

2、加强生态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制定严格的施工计划,做好边坡防护,严防水土流失。加强道路两侧及护坡绿化,选择合适的花草、灌木、乔木等植物进行绿化。工程结束后要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进行恢复,对路基、桥、涵等部位采取边坡工程防护措施,设置排水沟,降低项目建设引起的水土流失并及时维护保养。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妥善处置,严禁乱堆乱放。

3、落实环评提出的跨越河道环保措施。跨越沙河等河流施工过程中要设置施工围堰,泥浆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工程,不得随意外排;沥青、油料、化学品等严格管理,防止其污染地表土壤和水体;施工生活污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道路洒水等。针对可能出现的大货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事故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

4、施工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运营期需设置限速、禁鸣等标志,降低车辆行驶噪声对沿线环境的影响。

五、项目建成后要及时申请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叶县和鲁山县环保部门负责辖区内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应按照审批权限重新上报审核。

 

 

经办人:陈树磊                        2017年4月24日

主办:环评科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市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5-269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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