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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电磁辐射类项目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2016-11-17 浏览次数:

20161117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电磁辐射类项目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拟对1电磁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1117日-201611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3500939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市环保局

    编:467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

1

平顶山鲁山军昊光伏110Kv送出工程

鲁山县

平顶山市军昊电力有限公司

北京华夏国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平顶山鲁山军昊光伏110Kv送出工程,站址位于平顶山市鲁山县辛集乡东北部,升压站设2台容量为50WVA变压器,送出线路全长5.7公里,终点为220Kv辛集变电站。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小,经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资源化利用。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废油(事故状态)。进入事故油池,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噪声。变压器布局合理,按时维护。

电磁辐射。选用低辐射设备,设立警示标示。保证线路架设高度。

通过公告、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无反对意见。

鲁山县、南水北调办公司、林业局、人民武装部、水利局、公路局、规划局、国土局等均出具了相符性认定意见。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