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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神马股份帘子布公司东厂区“退城进园”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分类 |
环境影响评价 |
发布单位 |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
项目名称 |
神马股份帘子布公司东厂区“退城进园”搬迁升级改造项目 |
文号 |
平环监表(2014)58号 |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神马股份帘子布公司东厂区“退城进园”搬迁升级改造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帘子布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神马股份帘子布公司东厂区“退城进园”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专家组审查意见、叶县环保局审查意见均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投资5.62亿元,将位于建设路东段路南卫东区政府对面的帘子布公司东厂区搬迁至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内预留空地,搬迁后东厂区内现有设备全部拆除,土地另行开发利用。建设年产尼龙66高性能帘子布3万吨/年,捻织能力2.4万吨/年,新建捻织车间、浸胶车间、成品库、化学品库等。主要设备有直捻机、喷气织机、络筒机、浸胶机、燃气热媒炉、空调机组等。原料有尼龙66工业丝、棉纱、尼龙66白坯布、胶液(间苯二酚、天然胶乳、丁苯胶乳、甲醛、氨水)等。项目生产工艺与现有一致,不涉及原丝生产:原丝——直捻机加捻——喷气织机织布——浸胶机浸胶——烘干得到成品。
二、该《报告表》编制规范,内容全面,提出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结论可信,可以做为下一步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选址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清洁生产和生态保护措施及建议,并落实相应环保投资。确保施工期和营运期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理。同时污染物排放应满足以下要求:
1、加强施工期污染治理。按照《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和平顶山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进行施工。施工现场主体使用围挡、封闭作业、地面硬化、料堆采取覆盖及洒水抑尘等措施,风力达到四级及以上要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及运输路面遗撒的渣土碎石,建筑垃圾等应集中清运至指定填埋场妥善处置。运输车辆出场前需清洗,车辆密闭运输。施工期间应建设临时沉淀池,对施工污水进行处理后回用;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热媒炉燃料为天然气,废气经不低于
3、做好噪声防治工作。工程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振动设备安装减振垫,车间采用吸声墙、隔声窗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厂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建设胶液调配槽清洗废水(沉淀和硅藻土过滤预处理)与生活污水进入厂内建成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排放;软化废水和循环冷却系统排水排入集聚区污水管网。
5、做好固废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的废丝、废布等一般固废回收后销售综合利用;浸胶工序产生的废胶皮、污水预处理工序污泥、废硅藻土等属危险废物,运至神马实业固废填埋场安全填埋。职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6、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
五、项目完工后,须向我局提交试生产申请,经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若因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污染问题引起厂群纠纷或群众上访事件,企业须立即停止生产。
六、试生产期间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叶县环境保护局须加强日常环保监督管理。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应按照审批权限重新上报审核。
经办人:陈树磊 2014年6月25日
主办:环评科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市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5-269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