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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有色汇源柴岭赤泥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6-07-18 浏览次数:

                              平环〔2016147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有色汇源柴岭赤泥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有色汇源柴岭赤泥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收悉。该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属新建性质,建设规模:项目占地227亩,赤泥库堆积标高195m,坝高17m,设计总库容218.7m3,有效库容196.8m3,服务年限5.9年。建设内容为赤泥库坝体、排水、排洪及防渗设施,赤泥输送系统、回水利用系统等;主要设备为皮带输送机、湿地推土机、装载机等。总投资5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3.14万元,占总投资的64.85%

二、项目建设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鲁山县土地利用规划,选址合理,《报告书》编制规范,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环保投资进行工程建设。

三、项目建设期、运营期和服务期满后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对策,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你公司应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赤泥渗滤液和库区雨水经泵全部送至氧化铝厂循环利用,不外排。尤其要做好防渗设计、坝基处理、防渗材料质量、防渗施工监管,确保防渗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堆积过程中防渗层不被破坏,严防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

(三)加强生态保护,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采取干式堆存工艺,采用“晾晒区、堆积区、碾压区”分区堆存,同时,采取“边堆存、边恢复”方式,对达到高程的碾压区及时覆土恢复植被。对尾矿库初期坝下游坡面及时植草护坡。赤泥堆场在服务期满前,要做出生态恢复计划,尽早对生态恢复措施开展技术经济论证、编制生态恢复实施方案并确保在赤泥库封库前后,及时按生态恢复方案实施。

(四)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粉尘、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主要包括采取对施工场地按时洒水、设置围挡、减少地面扰动面积、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降低行车速度等措施,减少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场区设置临时防渗旱厕,及时清运综合利用粪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及场地洒水,不向外环境排放;夜间施工、车辆通过居民区时禁止鸣笛、加强施工噪声监督管理,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生活垃圾定点集中收集后送至当地垃圾中转站。

(五)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落实好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要求,及时观测、监测坝体和水质,确保坝体安全,地表水和地下水不受污染。发现下游地表水监测断面、地下水监测井水质异常,立即采取措施并立即报告环保部门。

(六)项目完工后,按程序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经我局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正式投入使用。

(七)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20151210日)要求,建设单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建设项目开工前的信息、施工过程中的信息、项目建成后的信息等。

四、请自觉接受鲁山县环保局的日常监督管理。

 

               

 

                       2016718

 

 

 

 

 

 

 

 

 

 

 

 

 

 

 

 

 

 

 

 

 

 

 


 

  主办:自然生态保护科              2016718日印发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鲁山县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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