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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平煤七星公司至姚电公司皮带输煤通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4-07-25 浏览次数:

 

 

关于拟对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平煤七星公司至姚电公司皮带输煤通道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2014722,平顶山市环保局生态科牵头,组织市环保局污防科、市环境监察支队、宝丰县环保局监测站、中平能化集团节能环保部及相关专家对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平煤七星公司至姚电公司皮带输煤通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召开了验收会议,经现场踏勘、查阅相关资料、讨论及论证,认为该项目各项环保措施已经按照环评要求和环评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关环保设施,各项措施均能与主体工程同步运行,试生产期间无污染物超标排放和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环评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4723日-2014729日。如对项目建设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在网上留言或拨打举报电话。

 电话:0375-3990356         传真:0375-3990306通讯地址:平顶山市和谐路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

地点

行业

类别

相关工程建设情况

1

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平煤七星公司至姚电公司皮带输煤通道项目

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七星公司院内

仓储业

该项目是为了减少姚电公司用煤在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而建设的环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于20092月批复,批复文号:平环然表(20093号;建设单位20094月开工建设,各项环保措施均能按环评要求及批复文件“三同时”要求建设,经企业申请,20131031日同意该项目试生产,批准文号:平环建试行许(20139号;试生产期间,经市环境监察支队现场监察核查,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能同步投入运行(由于监测等问题,经市环保局同意,对试生产进行延迟),具备环保竣工验收条件。2014722日,由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局相关科室及市环境监察支队、监测单位、行业环保主管部门中平能化集团节能环保部及建设单位,召开了验收会议,经经现场踏勘、查阅相关资料、讨论及论证,认为该项目各项环保措施已经按照环评要求和环评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关环保设施,各项措施均能与主体工程同步运行,试生产期间无污染物超标排放和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同意批准其验收,现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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