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环境评价 环评公示
文号 索引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环评公示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关于2014年5月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4-06-04 浏览次数:

关于20145月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第三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4个申请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和1个申请竣工环保验收的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或行政服务科。公示期:2014529~201464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75-2692123

传真:0375-2692123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461000

 

 

 

 

 

待审批项目清单    201452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行业类别

是否未批先建

建设内容与规模

1

抗病毒新颖泊沙康唑关键中间体1000kg/a生产线建设项目

平顶山凯美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

化工

项目投资6000万元,位于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沙河三路与竹园五路交叉口西南角。建设抗病毒新药泊沙康唑关键中间体[(s)-2-(苄氧基)-3-戊酮]1000kg/a生产线,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研发中心和办公楼等;原料为:L-乳酸甲酯、四氢吡咯、苯甲基溴、氢氧化钠、四氢呋喃、乙基氯化镁、氯化铵、二氯甲烷等。主要工艺为乳酸甲酯和四氢吡咯在反应釜内合成中间体Ⅰ、蒸馏,中间体I和苯甲基溴、二氯甲烷合成中间体Ⅱ、萃取、蒸馏,中间体II和四氢呋喃、乙级氯化镁等合成得到产品、经萃取、蒸馏、精馏、得到最终成品。主要设备为合成釜、分液釜、抽滤罐、冷凝器、精馏罐、溶剂回收精馏塔、导热油炉等。主要污染工序为:萃余废水蒸馏污冷凝水、设备冲洗水、纯水制备酸碱废水、真空泵系统排水、生活污水、前期雨水等(合计10.18t/d,在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后排放至管网,工艺为fenton氧化+活性炭吸附+SBR)。废气主要有不凝气(两级活性炭吸附)、乙醇洗液蒸馏不凝汽(送锅炉燃烧)、锅炉烟气(燃用天然气)和无组织废气。固废有冷凝液、精馏残液、精馏残渣、废导热油和废活性炭等危废,交资质单位处置。设备噪声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处置。该项目总量建议指标为:COD0.13t/a,氨氮0.01t/a,二氧化硫0.106t/a,氮氧化物0.90t/a

2

平顶山市稻香路南延工程(湛北路-南环路)

平顶山市住建局

湛北路至南环路段

城市基础设施

 

投资4744.6万元,建设稻香路南延项目,道路全长717.1米(含跨湛河桥),控制红线宽度25米,属城市次干道。道路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沿线设置雨水口、污水管道、绿化等以及附属标志标线等。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及扬尘(全部妥善处置,安全填埋)、施工噪声和少量废水(有专用沥青拌合场)。营运期为车辆尾气及交通噪声等。项目建成后可以减少污水进入湛河,分流车辆,减少道路拥堵,有明显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3

平顶山市东环路(大乌路)南延道路工程

平顶山市住建局

建设路至新南环路段

城市基础设施

投资3.36亿元,建设大乌路(东环路)南延项目,道路全长2.671km(含跨湛河桥,与新南环路至建设路之间11条东西向道路平交),控制红线宽度50米,属城市主干路。道路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沿线设置雨水口、污水管道(湛北路北侧污水进入北暗涵,入市污水处理厂;南侧入第二污水处理厂)、绿化等以及附属标志标线等。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及扬尘(全部妥善处置,安全填埋)、施工噪声和少量废水(有专用沥青拌合场)。营运期为车辆尾气及交通噪声等。项目建成后可以减少污水进入湛河,分流车辆,减少道路拥堵,有明显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4

年产各种耐火制品20000吨项目

鲁山县富家坡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北区

非金属矿物制品

项目投资8100万元,建设包括耐火细粉、不定型耐火材料、定型耐火制品等三类产品的生产线。主要原料为铝矾土、耐火土、焦宝石。设备有颚式破碎机、振动筛、破碎-雷蒙磨机组、混砂机、混碾机、压力机、隧道窑等。项目燃料为天然气。细粉和不定型材料工艺为:原料-破碎-筛分-细磨-检验-包装-成品。定型制品工艺为原料-破碎-筛分-细磨-混合-成型-检验-焙烧-包装-成品。主要污染工序为破粉碎粉尘(集气罩+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隧道窑烟气(烟气部分用于烘干湿坯,部分用于烘干待焙烧产品,部分达标直排)、生活污水(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前建设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洒水)、设备噪声(减振隔声、消声)和收尘器粉尘(回用生产)、废定型制品(破碎后回用)等。

 

待验收项目清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