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机动车污染监控中心2018年第一季度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检查结果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行为,严格执行河南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环境管理的通知》(豫环办〔2015〕83号)要求,平顶山市机动车污染监控中心于2018年3月19日至3月30日对辖区内十三个已批准的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进行第一季度现场监督检查,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检查结果
对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现场监督检查,叶县昆燕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现处于试营业阶段,本次参与检查但不进行排名,经统计检查结果综合排名如下(分值低于60分不再计分):
1.平顶山市陆腾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85分)
2. 鲁山县中磊君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82分)
3. 叶县顺达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81分)
4. 平顶山市昌隆源汽车检测有限公司(76分)
5. 平顶山市荣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72分)
6. 宝丰县君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72分)
7.平顶山市昊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69分)
8.平顶山市石龙区新龙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67分)
9. 郏县顺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63分)
10. 舞钢市君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60分)
11. 平顶山市瑞通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12. 平顶山市平安蓝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二、整改要求及整改情况
检查中发现各检测公司普遍存在未及时进行比对试验,仪器校准校准记录未及时存档、部分检测方法改变未及时标注,现场安全绳未投入使用等问题。
针对各检测公司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要求,责令各检测公司于2018年4月4日前整改完毕并上报整改报告,对综合分值低于60分的平顶山市瑞通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和平顶山市平安蓝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责令其停业整顿,问题整改完成并得到确认后再行开业。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