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机动车污染防治

平顶山市机动车污染监控中心2018年第二季度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检查结果汇总

发布日期:2018-07-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行为,严格执行河南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环境管理的通知》(豫环办〔2015〕83号)要求,平顶山市机动车污染监控中心于2018年6月19日至7月9日对辖区内十三个已批准的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进行第二季度现场监督检查,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检查结果

对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现场监督检查,根据《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环保检测能力检查评估办法》进行,经统计检查结果综合排名如下:

1. 平顶山市瑞通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 平顶山市陆腾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3. 鲁山县中磊君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4. 宝丰县君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5. 叶县顺达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6. 平顶山市荣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7. 平顶山市石龙区新龙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

8. 平顶山市平安蓝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9. 舞钢市君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10.平顶山市昌隆源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11.郏县顺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12.平顶山市昊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13.叶县昆燕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

二、整改要求及整改情况

检查中发现各检测公司普遍存在一下问题:

1.比对报告格式不统一,横向及纵向比对不充分;

2.检测报告中首检与复检标识不明确;

3.部分车辆未经修理连续复检并且数据存在偏差;

4.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宣传贯彻不到位;

5.现场安全绳未投入使用等。

针对各检测公司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要求,责令各检测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前整改完毕并上报整改报告,对排名后三的检测公司提出警告。

本次检查结果将在平顶山市环保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2018年7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