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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公布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第二十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8-2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公告20(鲁山顺通).docx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第二十批)的公告(2020年8月24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的要求,现将平顶山市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第二十批)目录予以公布。

平顶山市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目录(第二十批)

序号

单位名称

检测类别

有效期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

鲁山县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汽油车

2020年07月21日至2026年07月20日

鲁山县汇源办事处大王庄村六组

韩国强

0375-5799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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