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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平顶山金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金晶科技5000吨可溶性大豆多糖8000吨膳食纤维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发布日期:2015-07-3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分类 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单位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 平顶山金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金晶科技5000吨可溶性大豆多糖8000吨膳食纤维改扩建项目 文号 平环监表[2015]25号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平顶山金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金晶科技5000吨可溶性大豆多糖8000吨膳食纤维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平顶山金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平顶山金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金晶科技5000吨可溶性大豆多糖8000吨膳食纤维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拟投资15000万元进行金晶科技5000吨可溶性大豆多糖8000吨膳食纤维改扩建项目,项目新建生产车间、仓库等、储罐区、职工食堂。项目厂区内现有生产能力为500吨可溶性大豆多糖1300吨膳食纤维项目。改扩建项目按两期建设,二期建成后全厂(含现有)达到的生产能力为:5000吨可溶性大豆多糖,8000吨膳食纤维。可溶性大豆多糖主要工艺为原料豆粕、豆渣、提取、分离、碱化、醇洗、干燥、粉碎、筛分和成品包装;膳食纤维主要工艺为纤维干燥、粉碎、筛分和成品包装。主要设备为可溶性大豆多糖成套设备、大豆膳食纤维成套设备、废水处理系统(拆除现有,新建1000t/d污水处理设施,工艺为水解酸化+UASB+生物接触氧化)等,项目热源利用现有工程配套的生物质锅炉,本次改扩建项目不再新增锅炉。 二、该《报告表》编制较规范,内容全面,提出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结论可信,可以作为下一步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选址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公司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并落实相应环保投资。确保施工期和营运期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理。同时污染物排放应满足以下要求: 1、施工期按照《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及平顶山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主体使用围挡、封闭作业、地面硬化、料堆采取覆盖及洒水抑尘等措施,风力达到四级及以上要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及运输路面遗撒的渣土碎石,建筑垃圾等应集中清运至指定填埋场妥善处置;运输车辆出场前需清洗,车辆密闭运输;施工期间应建设临时沉淀池,对施工污水进行处理后回用。 2、纤维破碎粉尘采用多管旋风+袋式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排放;食堂油烟净化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限值后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采取污泥浓缩车间半封闭、污泥及时清运、周边绿化等措施防范,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乙醇采用乙醇精馏装置回收。 3、项目厂区雨污分流。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限值后排放至产业集聚区污水管网,厂内需建设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4、粉碎机、离心机等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进行防控,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限值要求。 5、除尘器回收的粉尘回收后重新利用;废硅藻土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后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 6、该项目防护距离50米,现状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企业须于当地政府沟通,禁止防护距离范围内规划或建设学校、医院、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点。企业在厂区东侧强化噪声等污染防控,种植防护林,隔声降噪,美化环境,防范对东侧爱心学校造成影响。 7、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五、项目建成后要及时申请试生产,试生产批复后方可投入试运行。试生产期间按规定程序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叶县环境保护局须加强日常环保监督管理。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应按照审批权限重新上报审核。   经办人:陈树磊                        2015年7月22日       主办:环评科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市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5-269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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