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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天工输送带制造有限公司输送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发布日期:2015-07-3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分类 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单位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 河南天工输送带制造有限公司输送带项目 文号 平环审[2015]23号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河南天工输送带制造有限公司输送带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河南天工输送带制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郑州大学环境技术咨询工程公司编制的《河南天工输送带制造有限公司输送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和卫东区环保局审查意见均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卫东区东高皇办事处八矿铁路以南,许南路以西辛南村。投资1.008亿元,建设4条分层和钢丝绳芯输送带生产线(单线100万m/a),2条整芯输送带生产线(单线30万m/a),包括整芯输送带生产车间、炼胶车间、分层和钢丝绳芯输送带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空压站、办公生活等设施。生产线供热设施由生物质蒸汽锅炉改建为电导热油炉,拆除原已建成的生物质锅炉,改建为危废暂存间。原料为天然橡胶和合成橡胶、炭黑、陶土、硫磺、碳酸钙、油料、钢丝绳、帆布、PVC树脂、增塑剂(邻苯二甲酸二辛脂、三芳基磷酸酯)、阻燃剂(氯化石蜡、磷酸三酯、氢氧化铝等)、油料、带芯。设备有:搅拌机、捏合机、胶体磨、塑化生产线、炼胶设备(开炼机、密炼机、压片机、切胶机、冷却机、上辅机)、压延设备(开炼机、挤出机、压延机)、成型硫化设备(成型机、硫化机)、空压机等。工艺包括:1、涂刮法整芯输送带:制糊、浸渍、塑化、涂盖糊、塑化、冷却定型;2、挤出法整芯输送带:配料、浸渍、塑化、包覆盖胶、冷却定型;3、分层输送带:帆布干燥、混炼胶热炼后合并压延、成型、硫化、检验入库;4、钢丝绳芯输送带:钢丝绳导出、分梳、定型张力、定位分梳、混炼胶经热炼压延拼幅后压合成型、切边、硫化、检查入库。 二、该《报告书》编制规范,内容全面,提出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结论可信,可以做为下一步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公司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落实相应环保投资。确保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粉尘、噪声、废水和固体废物等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理。同时你公司在项目的施工和运营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污染治理。施工现场主体使用围挡、封闭作业、地面硬化、料堆采取覆盖及洒水抑尘等措施,风力达到四级及以上要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及运输路面遗撒的渣土碎石,建筑垃圾等应集中清运至指定填埋场妥善处置。运输车辆出场前需清洗,车辆密闭运输。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 2、强化废气治理。挤出法整芯输送带车间:投料粉尘采用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塑化、造粒和挤出工序烟雾采用集气罩+高压静电除雾净化装置处理。涂刮法整芯阻燃输送带车间:塑化工艺增塑剂挥发烟雾采用集气罩+高压静电除雾净化装置处理。炼胶车间:上料系统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炭黑解包和包装袋回收在密闭车间操作,配套抽风系统和袋式除尘器处理;塑炼、混炼和下片工艺废气采用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分层和钢丝绳芯输送带车间:硫化工序半封闭集气罩收集+活性炭纤维吸附处理。所有废气均需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应限值要求。 3、做好废水防治。厂内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等;软水制备废水直接排放。 4、减轻噪声污染。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垫、隔声罩、消声器等设施。采取高噪声设备安装在车间内等措施防控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环境排放标准》2类(东厂界4类)要求。 5、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浸胶废渣、污油、除尘器粉尘、废边角余料回收后再利用;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废导热油等均属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控制,分类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置。 6、污水处理站和危废暂存场地等重点防渗区强化地面防渗、防漏、防腐等措施;厂内道路、生产车间按规范要求采取硬化防渗措施;防止厂区污染物下渗影响地下水环境。 7、厂区周边及厂房四周进行绿化,净化空气,隔声降噪。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范环境污染事故。 五、项目防护距离为100米(范围为:东厂界外90米、南厂界外25米,西厂界外35米,北厂界外90米),现状范围内没有环境敏感点,企业须于当地政府沟通,禁止防护距离范围内规划或建设学校、医院、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点。若发生因污染问题引起厂群纠纷或群众上访事件,企业须立即停止生产。 六、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若厂区规划发生调整,则需按新规划执行。 七、项目建成后要及时申请试生产,试生产批复后方可投入试运行。试生产期间按规定程序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卫东区环境保护局须加强日常环保监督管理。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应按照审批权限重新上报审核。     经办人:陈树磊                         2015年7月23日       主办:环评科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市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5-269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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