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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恒润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金属表面处理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发布日期:2015-01-0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分类 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单位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 河南恒润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金属表面处理剂项目 文号 平环监表(2014)85号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河南恒润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金属表面处理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河南恒润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南朗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恒润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金属表面处理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叶县环境保护局审查意见均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河南恒润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竹园二路东侧,总占地100亩,院内包括2个项目。拟建项目投资1.5亿元,属河南恒润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之一,占地50亩,位于公司南侧地块,北侧为高档汽车涂料项目。项目利用4座车间生产,2座车间作为仓库,原料为柠檬酸、磷酸、酒石酸、十二烷基硫酸钠、表面活性剂、纯水。工艺为:常温常压下,原料经纯水稀释溶解、在混合搅拌罐混合,灌装得到成品。 二、该《报告表》编制规范,内容全面,提出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结论可信,可以做为下一步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选址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清洁生产和生态保护措施及建议,并落实相应环保投资。确保施工期和营运期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理。同时污染物排放应满足以下要求: 1、施工期需进行环境监理。施工过程要按照《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及平顶山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主体使用围挡、封闭作业、地面硬化、料堆采取覆盖及洒水抑尘等措施,风力达到四级及以上要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及运输路面遗撒的渣土碎石,建筑垃圾等应集中清运至指定填埋场妥善处置;运输车辆出场前需清洗,车辆密闭运输;施工期间应建设临时沉淀池,对施工污水进行处理后回用;合理安排设备安装时间,采取减震、隔声措施,防止噪声影响周边敏感点。 2、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项目生产在密封罐内进行,无废气产生。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做好废水污染防治。设备清洗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不排放;生活污水在厂内经预处理达标后进入集聚区污水管网;纯水制备废水属清净下水,排入集聚区管网,废水最终进入平顶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 4、企业须合理设置设备布局,搅拌罐等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车间内,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可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5、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石英砂、活性炭、PP棉芯等属一般固废,收集后清运填埋。 6、项目涉及磷酸、柠檬酸、十二烷基磺酸钠、表面活性剂及酒石酸等危险化学品,需进行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化学品的储运采取风险防范措施,设置风险事故池,加强消防设施维护,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防止出现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7、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下列指标之内: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79吨/年、氨氮0.062吨/年。 五、项目建成后要及时申请试生产,同时需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报告,经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试生产期间按照规定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叶县环境保护局须加强日常环保监督管理。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应按照审批权限重新上报审核。   经办人:陈树磊                         2014年12月31日   主办:环评科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市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5-269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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